作者wetteland ()
看板PoliticLaw
标题[申诉] KMT板主balamonster 滥设水桶
时间Tue Jan 10 20:35:19 2006
申诉人: wetteland
申诉对象: lamonster
所受不适处分: 被滥设水桶,打击言论自由
申诉事由: 该板主对於言论控管无限上纲,无理警告,并滥设水桶
相关证据: 该板 18110 1/10 balamonster □ [公告] wetteland 警告一次
18111 1/10 balamonster □ [公告] wetteland 警告一次
18112 1/10 balamonster □ [公告] wetteland 警告一次
18113 1/10 balamonster □ [公告] wetteland 禁言七日
等四篇文章
板主回应:
说明:
第一篇为:
主旨:wetteland 人身攻击 警告一次
说明:针对非本站使用者进行攻击
备注:犯行如下
马家军的成员都满小人的
我被指涉的文章主要是针对马家军成员如何恶搞王金平的小人步数,
对於公众政治人物来说,
所指涉之事的确存在,
以小人来形容该行为,
根本不算人身攻击。
该板主此判决显然过当。
第二篇为:
主旨:wetteland 人身攻击 警告一次
说明:针对当事人(非本站使用者)进行攻击
备注:犯行如下
把自己的荣耀践踏在他人的苦难身上...
这就是马英九的凉薄...
政治人物的公共政策有接受公评的空间,
对於马英九对待东星受灾户的态度,
这种批评哪来人身攻击?
该板主此判决显然过当。
第三篇为:
主旨:wetteland 人身攻击 警告一次
说明:针对不确定对象本身进行攻击
备注:犯行如下
1F:→ wetteland:例如某哈佛博士,他的表现就糟糕至极 01/09 08:09
这个推文显然是指涉马英九,
又,对於某人的表现以「糟糕至极」形容,
不过是一种描述,根本不算人身攻击。
第四篇为:
主旨:wetteland 无视警告 禁言七日
说明:警告次数累积达三次
备注:
人身攻击达三次 请见以上三篇公告
他连续三篇警告就把人水桶,
这三篇警告之间,本人根本不在场,
哪里构成「无视」警告之控诉?
光这个水桶程序就有瑕疵。
更别说以上三个警告跟本不构成成立要件。
请I小组长「秉公」处理。
如果你能容许你底下的版主这样乱搞的话,
那我也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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