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鲜)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扁版taligent栽赃水桶
时间Mon Jan 9 02:17:33 2006
※ 引述《tllk (农历过年要克制大餐)》之铭言:
: ※ 引述《Iamaidiot (神经病)》之铭言:
: : 如果您无法同时证明以下两点,我不受理您的质疑:
: : 1 扁板t板主为了报复您而"任意栽赃"浸您水桶
: 我的证明只能陈述,因为没拍下照片
: 我还没水桶前,在taligent的文下有提醒他版规,当然有带酸味啦~
: 他已经把那些都修掉了。
: 修掉後就浸我水桶,这是我质疑他报复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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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发文或是修文都会有时间标记,难道你不会自己看吗?
你被水桶的时间是 21:23,你的嘘文被修掉的时间是 21:37,请问
哪一件事情的时间点在前?
为了证明我报复,乾脆诬蔑我是因为被你嘘文才浸你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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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20.5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