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llk (请叫我小辈)
看板PoliticLaw
标题[申诉] 扁版版规执行疑义
时间Thu Jan 5 21:00:30 2006
篇数:扁版1895篇
检举人:tllk
被检举人:ittt
事证:
作者: ittt ( 土矣 足易 足易) 站内: a-bian
标题: Re: [检举] 废文+情绪文
时间: Thu Jan 5 20:37:02 2006
不处分
原因:
文中没有明显挑衅其他版友或违反版规之问题
我不认为PO文章可以不带有任何情绪 (除非是木头)
所以必须从其态度与语气来认定
本篇并无以下版规之问题
※ 引述《tllk (请叫我小辈)》之铭言:
: 砍文条款第
: 15.反串文、挑衅文、酸文 — 砍,视情节记劣文
: ~~~~~~
: 17.无讨论价值之废文 — 砍,视情节记劣文
: 无讨论价值之废文定义为:
: 无事实根据、纯粹情绪发泄、臆测幻想、紮稻草人、整篇谩骂等类型文章。
: ~~~~~~~~~~~~
: 水桶条款第
: 10.废文条款。
: (1)情节严重之废文,水桶三天至一星期
: ~~~~~~
: 我要检举扁版的18037篇
: 事证如下
: 作者 FrancesChou (和平) 看板 a-bian
: 标题 文告果然让泛蓝立委抓狂!!
: 时间 Mon Jan 2 11:10:03 20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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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庆华早上疯疯的对陆委会吴主委咆哮,
: 然後泛蓝又开始在那汪汪汪,
: 对扁回到原来的那一点,强调台湾,不靠中国的立场超级疯狂。
: 这群人真的是 ~~~~~吃人够够!!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4.71.66
陈述理由:
1.所申诉之文章充满情绪字眼
2.所申诉之文章挑衅泛蓝版友
3.此文应无可讨论之价值,明显废文
本人认为处置有失公允,请版务评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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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229.44.28
※ 编辑: tllk 来自: 220.229.44.28 (01/05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