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llk (请叫我小辈)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检举]扁版不当水桶
时间Wed Dec 21 08:26:32 2005
※ 引述《jimmyduh (百般柔情 将化鬼影)》之铭言:
好一个扁版精神,好一段屁来又屁去的解释。
现在你会这麽抓版规,不就因为我是异议人士吗?
扁版偏差执行版规名气由来已久,从检举被浸到犯规不罚,
版工们每每得了"间歇性失明症",有异议就是乱版,看不爽就是
废文,真要照扁版精神,你这一事2篇就水桶一周。
不然,t版工的违规文怎麽m这麽久?
不然,之前我检举的周细尾事件怎麽不照版规处理?
如果第4条你这麽有把握你说得是对的,麻烦去扁版公开投票一周,
把水桶的都放出来可以投票,看看是谁的国文理解能力有问题吧。
另外我补充一下,按照你解释的第4条,
修改成『检举文若有必要让第三者说明解释时,得在3人.....』
不是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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