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llk (请叫我小辈)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检举]扁版不当水桶
时间Wed Dec 21 00:45:39 2005
※ 引述《ittt ( 土矣 足易 足易)》之铭言:
: ※ 引述《tllk (请叫我小辈)》之铭言:
: : 只会抓对你有利的版规解释,那为什麽不抓第4条出来说?
: : 4.非检举人与非被检举人,不得回应该篇检举文。
: : 若检举人或被检举人认为有必要让其他使用者解释或说明,
: ↓ ↘
: : 可於检举文或回应文中,指定其他证人补充解释,但以三人为限,
: ↓
:
: : 所谓回应包括回覆文章和推文。
: : 好啦,第4条第一行不就摆明了检举人可以回应该篇检举文吗?
: : 版规要订得挖洞让使用者跳,你乾脆在最後一行加上
: : "本版规依实际状况可由ittt自行挑选对我有利实施"
: 这箭头够请楚了吧
那你能解释一下第一行的句号所代表的意义?
句号代表说完了,
"若"是代表补充说明
第4条的意思,讲白一点就是除了"告人的"和"被告"可以回应检举文,其他通通不行。
如果有必要让证人说话说明,也可以让3个以内的证人回应检举文。
ittt你可以拿第4点去问问左右邻舍,看看他们是怎麽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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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229.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