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鲜)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a-bian版主 处置不公
时间Tue Dec 13 23:16:53 2005
※ 引述《Iamaidiot (神经病)》之铭言:
: ※ 引述《highlander (威震八方)》之铭言:
: : 申诉人:highlander
: : 被申诉人:taligent
: : 处分: 1.版上检举jerrywin推文(滞台支那)人身攻击.版工不处理.
: : 2.反而直接乱砍我文并水桶一个月.
: : 理由:1.发文对事并无不当.同样标题下的前後回文都没事.
: : 也没有版友检举我的文章.版工却没事只砍我文章.并水桶一个月.
: : 只说是废文连发.
: 扁板向有废文条款,是否废文的部份不干涉板主的看法
: 只在这请问taligent板主计算依据所在以供参考
回覆小组长:
一个月的水桶是依照板规水桶 (v1.5) 的相关规定
10.废文条款。
(1)情节严重之废文,水桶三天至一星期
(2)废文连发,由板主审慎认定,水桶二周~一年。
如前所述,被认定为废文删除的共有三篇,一篇水桶一星期,二篇加重至
两星期,三篇加重至一个月,所以判水桶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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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20.51.132
※ 编辑: taligent 来自: 211.20.51.132 (12/13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