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llk (请叫我小辈)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建议] 请组长审一下我提的案
时间Tue Dec 6 13:55:04 2005
※ 引述《Iamaidiot (神经病)》之铭言:
: ※ 引述《tllk (请叫我小辈)》之铭言:
: : 感激不尽,谢谢。
: 您最後一篇的诉求有二,以下则是我的回覆:
: 1(主动公告放您出水桶)
: 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已说过不干预这判决
: 2(更改版规,将人身攻击这项处分规定改为检举公告後24小时内,可更改修文补救)
: 这是扁板自身的板务,并未牵扯到敌视友板或"过度"歧视特定现实或网路族群的层级
: 应由使用者自己在扁板与板主沟通,我不便直接干涉
扁版的版主所采取的方式为:
对版规有意见请至版务组陈情,不然就判闹版浸水桶...
而我,就是这样浸水桶的...
p.s 我只发一篇建议版规的文,马上水桶一周
※ 编辑: tllk 来自: 210.243.15.251 (12/06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