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uklie (Unlimited blade works)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很矛盾的一句话
时间Sun Nov 20 22:32:48 2005
※ 引述《HELLDIVER (啊?)》之铭言:
: ※ 引述《zeuklie (Unlimited blade works)》之铭言:
: : 提出类似的意见
: : 组长审查罢免案是否成立时 审查的是什麽?
: : 如果审查的是被罢免人是否适任 那在组长判定不适任时
: : 就可依组长之权限将不适任的板主撤职 不须等待连署结果
: : 若审查的是提出人的资格等程序问题 那在判决罢免案不成立时
: : 应声明不成立之原因 以昭公信
: : 而且 这审查是针对罢免案提出人 无论提出人资格如何 都与被罢免人适任与否无关
: : 举例说 提出人也许是文章篇数不足 理由荒诞无稽 当然不应予以成立
: : 但不表示被罢免人适任 应得到一个月的免罪符
: : 只有在罢免连署成立而且反对票占多数时 才应该依该民意基础给被罢免人免罪时间
: : 请组长参考
: 从第一则大略看了一下
: 组长要求提出人举出更明确的补强证据
: 但提出人质疑何必要对组长举出更明确的证据
: (就像是自诉人对法官说:我为何要对你提出补强证据?此为藐视法官,打官司大忌)
: 於是组长根据提出人原先所提出的证据来做判断
: 到这里已经是实体审查而非程序审查
: 由於证据不足所以决定驳回(判决驳回),也就是所谓的有实质确定力
: 而非形式确定力
提出人千错万错 都不表示被罢免人有错或没错
说明白一点 不管tcpip犯了多少错 都不代表zeuklie或HELLDIVER无权直疑ittt
tcpip也许因滥用连署机制而应受惩罚 但这就代表ittt是好人?
这完全是两回事
就像我以荒唐理由罢免Iamaidiot 连署不应成立 我应该受处罚
但这表示了应该依群组规定任何人皆不应针对Iamaidiot提出罢免?
这关Iamaidiot啥事? 这又关其他使用者啥事?
其他使用者的权益应该因我一人的胡来而受损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162.229
※ 编辑: zeuklie 来自: 61.229.162.229 (11/20 22:33)
※ 编辑: zeuklie 来自: 61.229.162.229 (11/20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