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vr (报告教练!)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很矛盾的一句话
时间Sat Nov 19 15:56:39 2005
※ 引述《come ()》之铭言:
: 组长说
: 此连署不具任何效力,依群组规定任何人皆不得在一个月内针对此人再度发动罢免
: 既然连署不具效力
: 就应该当作没发生过
: 怎麽又依组规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一个月内针对此人再度发动罢免????!!!!
: 其实大家看到这一句,应该可以知道,组长要说的话应该是:
: itt的罢免案被我挡下了,一个月内也不得有人再对itt提出罢免
谁跟你说连署不具效力,就当作没发生过这件事的?
有一天你走在半路上你的皮包被人家抢了,但抢匪没抢成,你的皮包
还是安然无恙,这样不具效力的"抢劫",你也可以当成没发生过罗?
嗯,果真是"来"大师,见解真是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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