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unacat (我是猫还没有名字)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公告] 拔除KMT板come板主一职
时间Fri Sep 30 00:06:41 2005
※ 引述《hne (hne )》之铭言:
请分清楚 如果要在特定案件引用前例 那也要看该前例跟该案件的关联在哪里
你所引用的公告 是针对板主的处分行为不当 且有必要给予惩戒者
至於你所质疑者,本案并不是小组长针对所谓板主的处分所为之处分.若依你所使用的公告
引为前例 则至少必须符合前述的两个要件
换句话说 就是引用有误 而不是前例失效或是不依前例的问题
因为我的申诉案判决还没有被执行完毕,会比较专注看小组组务板,看到你的原文
觉得很有趣 因此请包涵小小僭越也来表示一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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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首千秋远
啸傲风间
堪寻敌手共论呆
高处不胜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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