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idiot (俗辣)
看板PoliticLaw
标题[公告] 各政治类板板主请进
时间Tue Sep 20 02:08:35 2005
※ 引述《frozenblue (我爱KiKiLaLa)》之铭言:
: 标题: [建议] 组务建议
: 时间: Sun Sep 18 20:46:13 2005
: 有监於政治类组版主之权力有逐渐成为不可控制之庞然巨物之趋势
: 故提出以下建议
: 请问小组长能不能多一条强制性的规定?
: 版主的任何处置、判决必须以「公告」方式为之
: 然後该公告可以禁止推文、回文(或限当事人)
: 然後公告内必须包含该项违规的原文及判决原因
: 若无此项存证而迳行处罚,则版主视为有过失
: 要不然版主可以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砍文、劣文
: 然後当事人难以申诉,只能吃闷亏
: 而即便版主本身无过失,也有可能因为根本无具体存证而流於笔战
: 这样以後组务版也比较不会充斥一些难以举证而陷入混乱的案件
: 小组长要执行组务权力也比较有个根据
: 但此项建议不溯及既往,建议可先施行一阵子看看反应
如果无其他意见的话请各位在三十天内试着实行这个措施
麻烦各位在做下列判决时先以公告形式发文且将该篇公告保留在版上至少三天
1 将使用者浸水
2 设定使用者的文章为劣文
3 将会明确影响发言权益的劝告或警告(例如含有累积几次就浸水桶性质之警告或劝告)
4 单纯删文不在此办法的限制范围
在这办法试行时若各位不发公告或不将此公告保留在板上一段时间
此判决将会被组务方视为无效在使用者到此申诉後强制各位取消
若各位有意见,请在本周六晚间二十二点之前在此讨论
就组务方而言一定会要求各位试行这个办法
但各位可针对现实面来告知组务方实行上有何困难,让组务方针对现实状况调整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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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过你唷y^_^y
但是...请不要再出现在我梦里了
梦见你让我真的觉得很幸福
可是...梦里多幸福,醒来之後就多孤独
不过,还是要谢谢那段日子你给我的笑容跟谢谢你给我这场好梦
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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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16.1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