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ozenblue (我爱KiKiLaLa)
看板PoliticLaw
标题[建议] 组务建议
时间Sun Sep 18 20:46:13 2005
有监於政治类组版主之权力有逐渐成为不可控制之庞然巨物之趋势
故提出以下建议
请问小组长能不能多一条强制性的规定?
版主的任何处置、判决必须以「公告」方式为之
然後该公告可以禁止推文、回文(或限当事人)
然後公告内必须包含该项违规的原文及判决原因
若无此项存证而迳行处罚,则版主视为有过失
要不然版主可以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砍文、劣文
然後当事人难以申诉,只能吃闷亏
而即便版主本身无过失,也有可能因为根本无具体存证而流於笔战
这样以後组务版也比较不会充斥一些难以举证而陷入混乱的案件
小组长要执行组务权力也比较有个根据
但此项建议不溯及既往,建议可先施行一阵子看看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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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君一法决狐疑,不用钻龟与祝蓍。
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
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谁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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