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鲜)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a-bian版版主taligent纵容犯规,包庇版ꔠ…
时间Thu Sep 8 16:16:09 2005
※ 引述《TigerKick (大台湾合众国及东南中国)》之铭言:
: 感谢您能回复这麽多字.
: 绕那麽远希望能回到原点:
: wetteland: 这只能说Chinks比台湾人养的狗还不如...
: 如果我贴文:
: 某某某比YYY养的猪还不如 (算不算违规? 请您回答.)
: 如果辱骂对象扩大到所有台湾人:
: 台湾人比YYY养的.... (算不算更严重的违规? 请您回答.)
: 如果更进一步,使用某些人所厌恶的用词:
: 台客比YYY养的.... (算不算又糟糕一等的违规? 请您回答.)
: 如果您认为可以在a-bian版如此贴文不被处罚, 那我就算领教扁版的宽容了.
: 多谢.
贴这样的文字会不会被处罚,是看上下文来决定,又不是英语
九百句型,套上了就照着用喔。
举两个简单的例子,以前英国有个人称呼一位贵族女士是猪,
被告上法庭,法官要他以後不能再这样做,他就问法官
「那我能否称呼一只猪为女士呢?」
「这倒是没问题。」
於是他就转身称呼向那位女士鞠躬,同时说「女士,日安。」
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扁板,那位先生就是人身攻击。
同样的,两个黑人彼此见面打招呼,黑人A说
「嗨,Nigger!」
难道我们要认定黑人A歧视黑人B吗?
关键是前後文引申的含义,而不是套用某种句型就是人身攻击
或是脏话或是恨板文。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2.127.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