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ller (weller)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讨论] 请问扁版挑衅的认定?
时间Wed Sep 7 16:33:18 2005
我上次推文被水桶三天的文里没有说明禁推
两套标准﹖
※ 引述《wetteland ()》之铭言:
: ※ 引述《ginshop (华裔台湾人)》之铭言:
: : 顺道一提
: : 您那篇公告文章下面的曾经有过一个推文
: : 也被你「便宜行事」修掉了,谁推的文我不在意
: : 反正争取谁该被浸谁不该被浸这种小家子气的是我从来不做
: : 不过这一个被修掉的推文,又是谁请你帮忙修的呢?
: 扁板板规公告底下不得推文...
: 因此公告范本有禁推签名档...
: 然而处理水桶时,我都是回文处理..
: 自然没有禁推签名档...
: 基於善尽告知的责任,
: 没禁推签名档下推公告,
: 我个人做法通常是删推文补禁推签名档...
: : 并且,依据板规,挑衅文是三天到永久。
: : 那可否举一个三天的判例,好让我知道比我轻微的挑衅是长什麽样子的
: 自己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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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後,中华的英文名正名为Centraland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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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30.17.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