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ra ( )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公告] 关於beefsoup永久水桶一案
时间Mon Sep 5 13:54:14 2005
※ 引述《come (天使围绕者我)》之铭言:
: 你还是没解释到下面这几句的意义
: 而且, 明明三次警告就应该直接水桶了,
: 为什麽"第三次警告後"我还可以继续发言,
这段应该就是b兄的解释
: ※ 引述《beefsoup (牛肉)》之铭言:
: : 我只是在质疑你根本没有公告过第三个警告而已.
: : 我认为三个警告犯满就会被水桶...
: : 之所以我可以继续发言,
: : 就是因为你没公告过这个第三次警告,
: : 所以造成你自己也统计失误,误以为我只有两次警告而已.
: 既然你都说了三次警告後就应该直接水桶
: 那我现在给你水桶有何不对呢?
KMT版规:
5. 警告累计达三次以上者,版主
得处以永久禁言,得并以劣文处分之。
这表示是否永久禁言可由版主认定
但原先既判定为一个月禁言(程序上并无瑕疵)
受方无新的违规事证 KMT版又非二审制
却迳自更改处分为永久水桶
造成重复审判 这部分倒是较受人质疑的地方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4.48.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