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me (天使围绕者我)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公告] 关於beefsoup永久水桶一案
时间Sun Sep 4 22:26:33 2005
请beefsoup说明下面这几句话的意思,
我是依造使用者的要求,在三次警告後应该直接水桶,
所以才根据版规加判永久水桶。
如果使用者有合理之解释,我会取消永久禁言的部份。
而且, 明明三次警告就应该直接水桶了,
为什麽"第三次警告後"我还可以继续发言,
就在我申诉"人身攻击"的警告,
欲跳脱水桶的时候,
就突然变成有四个警告在身 ?
※ 引述《Iamaidiot (杂种...那又怎样)》之铭言:
: ※ 引述《Iamaidiot (杂种...那又怎样)》之铭言:
: : 刚刚发现自己的回应有不周之处(忽略永久水桶之由来)
: : 在此删除方才之发言,除此之外也会与beefsoup之前的申诉案合并考量
: : 在此向权益受影响的双方致歉
: 组务方已在1053说过不介入之前的警告数与水桶判定(三支警告加禁言一月)
: 但此案只因原告质疑判决之因素改判永久禁言,组务方认为极度不适当
: 烦请KMT板板主群在三天内彼此商议後挑整判决
: 不论贵板板主群是否接受皆请在三天内到此告知组务方贵方已知道这判决
: 参考文件为come板主之水桶公告z-3-4-6
: 作者 come (天使围绕者我) 看板 KMT
: 标题 [公告] beefsoup永久禁言
: 时间 Tue Aug 30 12:48:41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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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当事人质疑版主处分过轻
: 因此按照版规
: 警告累计三次得处以永久禁言
: 特此公告beefsoup永久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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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3.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