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鲜)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扁板版主欲盖弥彰将判决文劣文退回
时间Mon Aug 22 11:09:14 2005
※ 引述《hunterxx2 (猎人2)》之铭言:
: 申诉人:hunterxx2
: 申诉对象:wetteland
: 所受不适处分:不当劣文
: 申诉事由:
: 将wetteland版主分身案转录至扁版
: 欲要讨论wetteland版主此行为是否还适任当任版主
: 居然遭到wetteland版主十分钟便劣文退回
: 请教讨论某版主是否还适任担任版主
如果你觉得板主不适任
可以直接发动罢免
: 凭什麽劣文退回
: 难道该版讨论版主人格低落问题
: 也是与该版无关吗?
治板风格是否适当
执行板规的标准是否一致
都适合在板上讨论
讨论特定人的人格
已经脱离板务的范畴
是针对个人而非可受公评的公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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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六两,中幅四两,小幅二两。书条对联各一两。扇子斗方五钱。
凡送礼物食物,总不如白银为妙。公之所送,未必弟之所好也。
送现银则中心喜乐,书画皆佳。礼物既属纠缠,赊欠尤为赖帐。
年老神倦,不能陪诸君子作无益语言也。』
---- 郑板桥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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