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鲜)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扁板板主吃案II
时间Wed Aug 17 22:30:18 2005
※ 引述《pipipikachu (大白兔 )》之铭言:
: ※ 引述《pipipikachu (大白兔 )》之铭言:
: : 那请问一下是否可以解除给予板主提醒,抗议和判例板友的相关水桶处分?
: : 另taligent板主对於ittt板主的不适当行为,不但不加以纠正,反而出言声援,
: : 是否可一并加以劝告?
: : 否则三位板主不能做到彼此检讨或讨论以维护板友权益,实为可惜.谢谢.
: 请问一下结案了吗?
: 结果是"劝告一下"吗?
: 对於扁板板主疏失部份也没有做啥补救或扁板公告说明处理疏失...
: 10131篇taligent板主的不适当说明还在板面上,还m起来,
: 都过好几天了,真的有想改进吗??
你如果不知道那篇为什麽会 m 起来 可以发信询问板主
请问你做了吗? 另外两位板主我不知道有没有收到你的 email
至少我没有收到
如果没有 是不是应该先询问 而不是直接跑来组务板
用你个人错误认知说那是不适当说明?
至於该篇是否适当 请先看本板 #862 篇
最後 那篇之所以 m 起来是为了当证据
因为我已经发信给站务请他们协助调查 Qutineen 的嘘文究竟怎麽来的
为了怕系统删旧文时删到那篇 才暂时 m 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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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2.127.130
※ 编辑: taligent 来自: 61.222.127.130 (08/17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