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ne (hne )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proma板主hne 严重抵触板规
时间Wed Aug 17 22:29:54 2005
※ 引述《wetteland ()》之铭言:
: 你少说谎了.....
: 我的三次警告,
: 第一次是说某人马迷,请问,现在马板充斥着马迷,
: 有谁因此受罚?
: 第二次是说台北市府团队为了作秀造势,
: 故意婊嘉义县长,行为低劣...
: 请问,这种用词,比起许多人而言,算是相当和缓吧,
: 许多比多激烈的言词,只因为对象不是我,
: 贵板板工就坐视不管....
: 第三次是称郁慕明台奸...
: 喔,有人称板友皇民,你都放任不以板规处置了...
: 我称一个完全不认同台湾的政客郁慕明为台奸...
: 你就急忙着趁此机会浸我永久水桶...
: 还什麽私底下寄信给我建议,
: 建议你的大头啦,
: 我啥时收过你的信...
: 要公然说谎请打草稿......
: 屡犯不改??
: 我第二、三次板规警告可都是检举後立刻修改喔..
: 而且我在贵板有犯过什麽大错吗?
: 屡犯不改??
: 我只看到几位板主用显微镜去监视本人一举一动...
: 鸡蛋里面挑骨头...
: 不用把你自己说的那麽高尚....
: : 跟 T 和 g 的违规案,我以为不能相提并论。
: 我三次违规有伤到任何板友吗?
: 除了第一次称人马迷..不过会被称马迷的,应该不介意被这样称呼...
: 第二次我攻击的是市府团队,
: 第三次是郁慕明...
: 不能相提并论?????
: 阁下逻辑还真行呀....
: : 本人认为,板主本身并非受过专业训练的法官,所以或有考量不够周全、处置检举
: : 案的时候不够面面俱到的遗憾。但本人自问处理这一件检举案秉者良知、尽心尽力
: : 地做出自认为最适宜的判决结论。因此,针对某些有心人对於本人动机无理的抹黑
: : 和名誉上的攻击,除了本人做出澄清之外,也请小组长做出适当的处理。
: 公道自在人心....
: 大家都看的清清楚楚....
: 不用装无辜...
我之前已经说过,跟你解释理由,是在浪费我自己的时间,本件申诉的标的,
并非你的水桶案,所以原则上,针对你的水桶案,本人没有回应的必要。
不过,还是简单回应一下,你再板规中的前两次警告,都是 z 板主判的,我并无立
场提出说明。
至於寄信劝告的部分。不健忘的话,2004 年 11 月 15 日,我有用板工的身分寄信
给你请你修改在马板上的文章,并且说明考量到你已经有被版规二处分过水桶的纪录
在身,若是有人坚持以这一点检举你,版主群就得去制作永久水桶的动画了。
事实上,当时的确有人提出检举信,当时我向检举人的说明被接受:
: 限於版规,要是要对 wetteland 以版规二做出处分的话,即是永久水桶的处分。
: 这是很严重的处分。考量到同是在板上讨论的板友,何不留三分余地?如果你同意
: 的话,我可以去信 wetteland 要求他更改他文中的不妥用词,你要不要考虑一下
: 是否要坚持你的检举呢?
如果我没有为了你的权益做出折冲,事实上,你早在 2004 年 11 月就被水桶了,
何需等到今天?
当天我的印象特别深刻,为了这些折冲,我还特地花钱上网咖来处理板务~~
以上的说明,都有信件来往的备份作为证据。我去信箱 m 起来好了,不知道会不会
有人说我心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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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 tu, Brute! Then fall, Cae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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