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pipikachu (大白兔 )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扁板板主吃案
时间Wed Aug 10 16:34:29 2005
※ 引述《wetteland ()》之铭言:
: ※ 引述《pipipikachu (大白兔 )》之铭言:
: : 申诉人: pipipikachu
: : 申诉对象: 扁板板主
: : 所受不适处分: 文章随意删除,删除後未依板规置於删除文章备份区两周,
: : 询问之文章皆不与理会或回应,甚至湮灭证据.
: 大部分明显该删的文章我都直接删除...
: 不另作备份...
: 板规那条没有强制性...
怪了.非要搞到组务板才予以回应.
板内提问,连理都不理.一点回应也没有.
板主对於板友之疑问,处理态度有严重瑕疵.望小组长予以劝戒或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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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Q别人的名片档很有趣.
不过不要Q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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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228.2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