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oea (quit...)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罢免]CrossStrait板工reader
时间Sat Jun 11 21:07:49 2005
本件连署产生的问题再此一并叙明
首先关於连署理由审核为何迟至连署截止前一天才公布
连署人於5月27日发表连署文章
却迟至6月7日才於本版表示其罢免之理由
虽该连署人已於aboutboards发表
然根据本政治组务版前有公告可见
"所有攸关政治群组事务,"全部"都在PoliticLaw版提付讨论
未来政治群组除连署需用AboutNew,试阅投票需用AboutBoards以外
相关事务请至本版讨论(如新增版主 连署审核等)"
既然有公告周知 该连署人所称已於aboutboards发表审核文章
自然无其审核效力 基於以上情况 审核结果於发表後两天内公布应不至於有拖延之虞
由於系统关系 组务亦无法请求连署人於组务版先行讨论连署理由暨审核情况
此乃必须容忍之恶 亦未於连署期日结束前片面宣布该连署效力
对於本件连署的审核应无行政上之疏失
再来针对连署理由为何需经审核 本组务规定并非由我所订定
实际理由无法完全探究 但我认为政治类组看板使用者的立场
往往是影响某些这类型的连署上最重要的地方
为了维护版主在处理版务上 不至於因为立场而能客观判断
因此才有此一审核规定 让组务能够基於客观第三人的立场对於连署作提出的审核
有使用者提到 如果组务认为版主不适任自然可以以行政权限给予免职等处分
组务自行判断的结果有箝制使用者意见之可能
在此补充说明的是 即使是小组判断 也不必然只有绝对适任或绝对不适任两种情况
我认为审核即在使某些就算小组认为处於灰色地带的版主
能够经由使用者的连署 决定去留
这是我认为该连署理由必须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然订定此一规定的小组长或许有其他考量是我所没顾虑到的
在此说明如上
最後本件连署反应出某些必须修改或明文规定 小组却有遗漏的部分
这是小组规定的问题 组务亦会考虑所有提出问题及建议的使用者的观点
作为修改或增订组规的考量 然本件连署仍维持原处置
本讨论串亦将全数收录於适当处 若使用者还是意犹未尽
请另开标题 并请注意讨论语气及内容
国家研究院小组长 zo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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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霸占.忌妒.毁灭
必要的时候
不惜一拍两散.玉石俱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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