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carra (还没想到)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将组务判决转到板上请板主处理,是合理作为
时间Mon May 30 16:19:56 2005
※ 引述《weller (weller)》之铭言:
: ※ 引述《GunHam (枪.火腿)》之铭言:
两位,看来你们根本搞错了一件事,
那就是申诉的判决与小组长的行政处分的性质是不同的,
本案的判决文明明白白的写着「申诉驳回」,
後半段是小组长依组务管理的权限所发的指示,
就这个部分,当事人两造是小组长与板主,
至於G兄是从头到尾就欠缺当事人适格,而w兄则是本案已被驳回的当事人,
无论是那一位,都跟小组长的这个处分没有关系,
两位顶多是建请w板主尽速依小组长的指示就劣文的部分修改板规使其有更精确的指涉,
但这也只能是建议,而不是拿着小组长的「判决」要求板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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