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oea (quit...)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问题] 罢免kmt版主
时间Sun May 15 14:24:21 2005
组务版没有接受到任何相关讯息发表
一直到连署都结束了仍然如此
该篇连署应於程序阶段即不合法驳回
且连署人数根本没过组务规定的标准
不知道所称连署通过 所谓何来?
另外 [政党]、[人物]连署虽不采计反对投票 所以没有相减规定
不过我想仍然需要参考反对意见 所以应以
一、不论类别各看新成立看版之连署门槛为赞成者超过或等於40个有效连署
"且"大於反对之有效连署数
为准
以上供使用者释疑
--
我感觉满的时候
没有人会知道...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84.119.164
※ 编辑: zoea 来自: 218.184.119.164 (05/15 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