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oea (quit...)
看板PoliticLaw
标题Re: [申诉] KMT板工逾浸水桶
时间Sat May 7 22:23:58 2005
水桶到期请去信请版主解除
(参照判例站务pttlaw 3152篇)
※ 引述《GOJAM (LIFE)》之铭言:
: 申诉人: GOJAM
: 申诉对象: KMT板工群
: 所受不适处分: 水桶逾期,不解禁
: 申诉事由: 板工有权力浸人水桶,期限到,就有义务主动解禁
: 没有那种还要当事人去信要求解禁的道理
: 就好像监狱关人或法院判罚剥夺当事人权益
: 期限到了,就应主动恢复当事人权益
: 关过头了就是冤狱、侵权
: 没有那种当事人还要去信要求释放、复权的道理
: 有此心态的执行单位简直就是颟顸、傲慢
: 殊不可取
: 相关证据: 该板水桶公告
: 板主回应: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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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满的时候
我知道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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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84.1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