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ghtyear971 (Lightyear)
看板Public-Bank
标题[闲聊] 继承的二三事
时间Sun Aug 13 22:31:03 2023
银行业有开户就一定有销户,销户若是本人或委托人办理,通常程序应算简易。若
本人已经亡故,就只能办理继承了。
各家银行规定不一,但相信台银的员工只要听到继承二字,虽非闻风丧胆,也是
谈虎色变了,规定必要的文件繁复,而且办理时间冗长,实在是按号最雷的,心理负担
最大的了。
多年前,遇过一件算罕见的继承,今日与大家分享,愿我们都不再遇到这种总行人
员了…
简介一下这件case,被继承人是一位尚未取得身分证的陆籍人士,来台六年,配偶
是本国人,两人尚无小孩,旧制要八年才能取得身分证,因为属於非本国人,一开始我
们就归类为是否是外国人继承?没遇过这种case,同事长官也得不出结论。
所以,决定先询问总行。
拨了电话找了相关的承办长官,开始说明继承原委,被继承人也就是存户是一位陆配
,尚未取得身分证,不幸意外亡故,她的本国人先生来行询问继承,两人未有小孩,惟先
生表示据他所知,她原先在大陆地区有两名女儿,能否建议存户的继承如何办理?
这位总行长官一开始就霹雳啪啦的念了我一大堆,也没法完全听懂,之後就问我知道
继承顺位吗?我回答了民法1138条,以及详细说了每一阶的顺位。长官下秒怪我不分状况
胡乱地适用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怪我这种显而易见的案子为何复杂化它,
念了大约五分钟後,我才从语意中听出这位总行长官完全没有搞懂被继承人是哪位…
我白白挨了一顿骂後,清楚的说明非属老兵亡故,与大陆配偶未有小孩,大陆配偶前
来办理继承的这类case,好不容易弄了个明白,双方的资讯对等了後,这位长官无预警地
出了一招。
「你觉得大陆是我们的吗?」
我被问傻了五秒没有回答,这与继承有啥关系呢?
这位长官说:「若你们觉得大陆是我们的,那就适用本国人法律,若你们觉得大陆人
民是外国人,那就适用他们国家法律。你们分行自行决定,风险自负。」
我想我真的是白拨了这通电话,不像是有建设性的回答,什麽是「我们觉得?」
无凭无据怎能胡乱办理,如果没有更好的办理想法,是不是就说没有遇到这个案例,之後
再回电之类的,怎麽是这种回答?最後还不忘告诉我,想清楚了再做,或是再询问法务部
,现在已改为法遵的意见。
这…算是遇到奇葩了。
後来这件case是依照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67条,与涉外民事法律适用
法第 58 条及第 59 条办理,而不是由我们认为中国大陆是我们的,或中国大陆不是我们
的荒谬理论来办理。
第 58 条
继承,依被继承人死亡时之本国法。但依中华民国法律中华民国国民应为继承人者,得就
其在中华民国之遗产继承之。
第 59 条
外国人死亡时,在中华民国遗有财产,如依前条应适用之法律为无人继承之财产者,依中
华民国法律处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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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ekin0126: 总行长官484男的 有被骂过☺☺☺ 08/14 07:39
2F:推 daisukiryo: 他们都先跟你说case by case(烙什麽英文)然後再叫分 08/14 19:47
3F:→ daisukiryo: 行风险自负 08/14 19:47
4F:推 sdgo: 我看了啥 08/14 23:30
5F:推 g22770996: 反攻大陆的号角准备吹起 08/15 08:37
6F:→ taiwanbeer88: 笑死,帮高调,这副德性也能到这位置? 08/17 12:59
7F:推 MrFJ: 相信你 我想一定不只有你遇到 08/17 17:15
8F:→ lightyear971: 回一楼:女长官。 08/19 17:21
9F:推 isaacc: 为了帮老爸办身後事,我们带着妈妈从九点开门办到一点 08/22 08:27
10F:→ isaacc: 仅仅只是基本的退休帐户...结果最後长官说还有个外币帐户 08/22 08:28
11F:→ isaacc: 里面有一百美金!!! 然後又花了两个小时结掉这个户头 08/22 08:28
12F:→ isaacc: 离开南昌分行已经快三点。。。 08/22 08:28
13F:→ lightyear971: 南昌分行是打错字吗 没找到这个分行 09/10 13:57
14F:→ coloratura: 南门分行在南昌路上,应该是指南门分行吧 09/12 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