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pyd (我爱飞碟(FM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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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请问劣文的标准为何?
时间Fri Feb 10 14:14:32 2006
作者: okcool (Strawberry Love) 看板: SYSOP
标题: [公告] 劣文新规范
时间: Thu Dec 15 18:56:02 2005
1.劣文开放申诉,但仅能上诉至小组长层级(若该组无小组长则由群组长代理)
2.组长可视情况禁止组下板主使用劣文,但须经过群组长认可,以及事前告知组下板主
。
3.板主若要使用劣文功能,必须於板规详细订定劣文给予的条件,若板规没有相关规定
,或是没有依照板规施行,该劣文无效。
4.若使用者半年内没有劣文情形,系统将会自动取消一篇劣文。
另外若是协助站方办理全站性活动者,有优异表现者,亦可向该主办站长申请消除劣
文一篇。
5.如果板主大量设劣文,最後被罢免成功者,罢免连署单前的72小时内所设定的劣文
得申请取消,不过需检附被设定之时间以及原本被退之信件以供查验。
6.原先BM板所受理的事後劣文制,即日起废除,请板主改用水桶或是向法务群组提出申
诉。
7.已发表7天以上的文章,板主将无法设为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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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IJEE (我只有沉默做陪)》之铭言:
: ※ 引述《WAIJEE (我只有沉默做陪)》之铭言:
: : 我没有被设过劣文
: : 不过有些版的版主订的版规太严格
: : 动辄无警告就发劣文(虽然版规有写)
: : 比如某版 发感想文 就会被判劣文
: : 虽然版规有提到
: : 可是版规是版主订的 有些不符人性化
: : 且并非版友们群起讨论
: : 版类众多 版主素质良莠不齐
: : 劣文给予容易 以此看来
: : 劣文存在性需要再讨论
: : 或者给予某种程度的版主才能拥有劣文权利
: : 比如担任该版一定时间後且上站和发文次数有一定数量後
: : 或者二个版主以上时 只有一个有此权利
: : 网友有小白 版主也是会有小白的
: : 谢谢
: 另
: 劣文的讨论也有很多
: 与其找很多配套措施和程式修正
: 不如把这个权利交给小组长或废除吧
: 要不然小组长要做的事情好像也蛮少的:P
小组长要做的事情很多ok..= =a
只是你不一定看的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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