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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Re: [请益] 关於连署资格的认定
发信站批踢踢兔 (Fri Dec 9 11:28:42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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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is (cis online)》之铭言:
: 另一件事要建议:
: 这三条规定很不容易看到
: 整天有申请单被退回
: ================================
: 文章总kb数有困难吧
: 容易取得这种资料吗?
不难吧 要系统计算字数 一个字几KB是固定的
: 倒是"发文超过两百篇"可以检讨
: 例如我在PTT / PTT2也两年多了
: P2上站次数两千多次
: 可是我P2两年多了文章篇数也才231篇
: (P1文章篇数很多倒是...)
: 规定发文要超过两百篇有点太高?
我倒是P2文章很多 P1很少
我觉得这条有点是在看你的使用程度
两年了常使用的话 发文章数一定超过200(像原PO)
这多少有点参考价值
会发文的话大概也是比较热情参与的 这种人拥有连署权也比较对吧
200篇也许真的有点多 但我想这个规定有它意义在
: ※ 引述《[email protected] (狐の嫁入り)》之铭言:
: : 作者: shigure (狐の嫁入り) 看板: PttLawSug
: : 标题: [请益] 关於连署资格的认定
: : 时间: Mon Dec 5 13:50:50 2005
: : 现行规定中要能参与连署的必须条件是
: : 1.注册超过半年
: : 2.上站超过两百次
: : 3.发文超过两百篇
: : 第一项规定可以理解,主要是为了避免免洗ID造成的负面影响层面扩大
: : 第二项则是希望能够保障看板有一定的使用率,俾有其存在意义
: : 但第三项是否有讨论的空间呢?
: : 因为光是从文章的篇数来认定,可能有些灌水性质占多数的使用者仍可以
: : 相对容易地取得如连署这类较高阶的权限(毕竟有些看板,或出於管理原因,
: : 或基於话题性质,本来就比较容许灌水文的存在)。想请问如果采用综合考量
: : a.文章篇数
: : b.文章总kb数
: : 两个因素,设计出一个评量的formula来做为较高阶权限的criteria以取代目前
: : 以单纯的发文数为标准,是否比较合理呢?又,系统上要实现是否有困难?
: : 一点小小建议,请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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