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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Re: [请益] 关於连署资格的认定
发信站批踢踢兔 (Fri Dec 9 11:25:29 2005)
转信站ptt!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ptt2
另一件事要建议:
这三条规定很不容易看到
整天有申请单被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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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总kb数有困难吧
容易取得这种资料吗?
倒是"发文超过两百篇"可以检讨
例如我在PTT / PTT2也两年多了
P2上站次数两千多次
可是我P2两年多了文章篇数也才231篇
(P1文章篇数很多倒是...)
规定发文要超过两百篇有点太高?
※ 引述《[email protected] (狐の嫁入り)》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PttLawSug 看板]
: 作者: shigure (狐の嫁入り) 看板: PttLawSug
: 标题: [请益] 关於连署资格的认定
: 时间: Mon Dec 5 13:50:50 2005
: 现行规定中要能参与连署的必须条件是
: 1.注册超过半年
: 2.上站超过两百次
: 3.发文超过两百篇
: 第一项规定可以理解,主要是为了避免免洗ID造成的负面影响层面扩大
: 第二项则是希望能够保障看板有一定的使用率,俾有其存在意义
: 但第三项是否有讨论的空间呢?
: 因为光是从文章的篇数来认定,可能有些灌水性质占多数的使用者仍可以
: 相对容易地取得如连署这类较高阶的权限(毕竟有些看板,或出於管理原因,
: 或基於话题性质,本来就比较容许灌水文的存在)。想请问如果采用综合考量
: a.文章篇数
: b.文章总kb数
: 两个因素,设计出一个评量的formula来做为较高阶权限的criteria以取代目前
: 以单纯的发文数为标准,是否比较合理呢?又,系统上要实现是否有困难?
: 一点小小建议,请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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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7.59
1F:→ Emishi:我倒是P2文章很多 P1很少推 12/09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