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xeman (太麻里戈壁)
看板PttNewhand
标题[问题] 重大问题
时间Tue Jul 15 11:26:59 2008
(1) 看板文章管理权:
板主有权判定该板的文章是否适当在板上张贴。
b. 水桶处份权: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将不当文章发表者列入水桶名单,暂停其在该板发表之权
限,恶行重大者,得以提报站务依法处理。
由於新手小弟意外被冠上挑衅版主之罪名
被水桶半年
小弟相当不服
於是想搞清楚一些法规
请问
上面那版规大意在说什麽
再问
挑衅版主之罪名
被水桶半年
算不算是恶行重大
该不该告知站务
还是只有被永久水桶者
才算是恶行重大
此罪名连该版版规都无法处理
版主直接下定论
还不算重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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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32.241.166
※ 编辑: roxeman 来自: 218.32.241.166 (07/15 11:30)
1F:推 lpyd:请勿洗板,你的问题请到法务部询问218.166.217.220 07/15 16:49
2F:→ roxeman:小弟也想去问~但是权限不够无法发文询问 218.32.241.166 07/17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