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sonsam (立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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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刑事] 我方被撞後对方过世,侦查庭前准备
时间Sun May 11 13:07:50 2025
事实经过:
事主是我家人(90岁)
车祸监定报告:
113年9月中发生车祸 对方机车双载从巷子右转马路撞到我家人(行人辅助器材,老头乐)
该路口无号志(对方巷口有"停"标志),道路无人行道
(撞击地点距离路口1.5m)
主因→对方岔路口右转弯未减速
次因→我方行人未靠边(监定报告写距路边1.3m,路边有摊位,实际已尽量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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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对方表示仅受伤
待警察到现场问话结束後自行叫救护车离开
车祸10天後(113年9月底)对方(主驾)过世(我方当时不知情,确切死因未知)
前几天突然收到传票说要开侦查庭(一般过失致死,这时才知道对方过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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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问了一些人
归纳一些开庭当天原则
1.我方是行人,且慢速直行,无变换车道或转向
2.向对方表示同情,且家人知对方过世後极度自责身心承受极大压力
3.避免猜测发言(例如:对方没刹车)、避免批评对方(例如:对方没看路)
4.避免回忆现场情况,以监定报告为主(家人已90岁,记忆可能与报告有出入)
问题:
1.想知道为什麽会突然要开侦查庭 是对方提告还是检察官突然觉得不对劲?
2.在不知道对方死因是否与本次车祸直接相关的情况下
想请问在开庭前还有什麽需要准备的?
3.当天有没有什麽需要注意的? 若对方希望我方赔偿or抚慰金 是否合理?
谢谢大家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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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最喜是死前把钱花完 最怒是人死了钱还没花完
最哀是钱花完了人还没死 最乐是人活着钱又花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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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8.173.9.39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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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unsonsam (218.173.9.39 台湾), 05/11/2025 13:11:59
1F:推 chinaeatshit: 1.去了就知道 2.找律师 3.找律师 05/11 13:33
2F:推 WindT: 过失致死非告诉乃论,检察官一定要办 05/11 15:06
3F:推 loveisth520: 开侦查庭记得先向检察官申请车监判定 不用自己花钱 05/11 23:09
4F:→ kattte: 看不懂欸,连对方怎麽死都不知道,无从判断起 05/12 13:28
5F:→ kattte: 而且你是被撞的一方,从你的描述来看,照实说就好了 05/12 13:32
6F:→ kattte: 旁边有摊位,已经尽可能靠边了,你又不会飞 05/12 13:34
7F:→ kattte: 而且对方是右转,不是左转 05/12 13:35
8F:→ iscu: 照实说稳赢律师就不需要存在了~~ 05/13 00:34
9F:→ iscu: 很多被告都是吃亏在以为自己是对的乱回答出事的 05/13 00:36
10F:→ iscu: 建议至少找个专业的谘询再说,是否委任律师可以再评估 05/13 00:39
11F:→ ca5hf1ow: 查了一下,你方算行人吗?老头乐看起来就是电动车捏... 05/13 07:40
12F:→ ca5hf1ow: 又查了一下,是算行人... 05/13 07:43
13F:→ eno4022: 90岁没差啦,就算有罪,搞不好也不用关 05/13 10:17
14F:→ sindyevil: 去找找附近有没人有行车纪录器或监视器,家人年纪大且是 05/13 10:43
15F:→ sindyevil: 当事人不一定完全可信. 05/13 10:43
16F:推 chinaeatshit: 关不关一回事 弄死人的民事赔偿就够你受了 05/13 11:16
经谘询律师 律师建议要申请监定覆议(针对路旁有摊贩及路灯)
主张我方已尽量靠边 争取无肇责判定
不然检察官很有可能会参考监定报告写次因就起诉
有联络监定委员会 对方表示判定1.3m是到路缘 没考虑到路边设施(摊贩及路灯)
并建议我先申请初判表看看上面写什麽
大概就先这样吧 剩下的等覆议完再说了
※ 编辑: sunsonsam (61.216.55.178 台湾), 05/13/2025 13: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