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tnet9999 (net)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继承] 父亲土地买卖过程中离世继承问题
时间Fri Oct 11 23:52:33 2024
事实经过:
今年初1月时签约将老家土地卖出,原计画5月完成买卖,因监界问题(邻居占用到我家土
地,无法如期完成监界),造成买卖未如期在5月完成交易、过户,但父亲8月底因病离世
。
目前已经至国税局取得遗产免税证明(有拿合约将土地买卖价金列为应收款项,纳入遗产
清单,但仍免税)。
问题:
1.请问现在上述土地未如期完成交易(合约签订5月底完成交易) ,我们卖家是否会有违
约(未如期完成监界)赔款问题。
2.後续土地是需要全数(四名)子女先过户,再重新由四名子女共同与买家签订合约(感
觉签约需要全数四名子女一起签名,但目前有一位小孩派驻在中国,比较麻烦。或是可用
印监证明代为签订买卖合约?)。
还是可以由其中1位儿子(我)继承,再由儿子(我) 与买家签约完成交易後,将买卖地
费用转帐给其余兄弟姊妹(我知道有人会说这样有点考验人性,万一我不转帐也可以….
),但我想知道还是想知道这样後续是否会有赠与税问题)。
~谢谢各位~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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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indT: 1看合约的不可归责、违约等条款而定;2有赠与税。其实你确 10/12 09:15
2F:→ WindT: 认有代理权,例如拿到委托书,再拿到印监证明就可以办理土 10/12 09:15
3F:→ WindT: 地移转登记 10/12 09:15
4F:→ netnet9999: 谢谢 W大说明,後面会以全数小孩共同继承为方式进行。 10/12 21:04
5F:→ netnet9999: 另再次请问 目前程序是否应该先继承後再与买家重新签 10/12 21:04
6F:→ netnet9999: 订合约?谢谢 10/12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