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clopis5566 (Imacaca)
看板PttLifeLaw
标题[车祸] 调解不成被告过失伤害
时间Wed Sep 4 12:27:36 2024
一、车祸发生日期:
2024/04/24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当下无人有明显伤势,有人事後隔天有就医。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笔录,现场没有被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我方:有保险,现场联络保险公司(强制+第三方任意等)
对方:没有
五、事实经过:
车辆与角色:
A: 我方车辆
B: B车车主(已和解)
C: C车驾驶
D: C车乘客(同为C车车主)
当天本人开车开车在国3南下,行驶在中和隧道最外侧车道,欲由中和交流道下高速公路,在中和隧道中因前方煞车,我虽然有煞车但煞车不及撞上B,B再去撞到C,当时三台车皆被拖到交通大队做笔录,当场无人叫救护车就医。
D自述车祸当下因有撞到鼻子,而有去做笔录,但我手上的事故联单只有ABC三车驾驶的资讯,事後来电我请他保留所有证据以方便我方保险出险理赔。
初判表 : 我有肇事原因,而B、C车没有。
在B,C 修好车後(期间由保险代为评估对方车辆维修费),由我申请进行调解,第一次调解与B搭乘和解(2006年的Escape 修8万我赔6.5万);而D要求修车费用7万与一个月的租车费用2万元,共9万,但由於C车为1998年的自小客货车,因此保险只愿意理赔2万元,而我方原因多赔偿对方的租车费,共4万元,但对方要求全额赔偿,不然不排除提告过失伤害,由於D当天无出示任何诊断书与验伤单,故与D另议延期调解。
第二次调解时,D带来他的诊断书共两张(一张车祸隔天到诊所就医,病因:急性鼻窦炎与支气管炎;一张一个月後的就医纪录,病因:下背与骨盆挫伤),期间无其他就医纪录,由於保险无法接受诊断书的原因,所以维持赔偿车损2万,我方当场说再加3万,共5万给对方,对方仍无法接受,调解当场宣告不成立。
之後我收到国道警察局的通知,也已完成笔录,笔录过程中得知,D以第二次的调解的诊断书对我提出过失伤害。
六、问题:
请问各位先进大大,这样告诉是否可能成立,
如果成立刑责大概会是多少?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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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wuyiulin: 非专业但卡,急性鼻窦炎跟车祸有什麽关系xD 09/04 16:57
2F:推 windswith68: 也想知道怎麽撞得可以撞出急性鼻窦炎XDDD 09/04 20:18
3F:推 kattte: 挫伤那个都已经一个月了,蛮怀疑他有多少参考价值 09/04 21:17
4F:→ kattte: 从你的描述来看,当下D似乎没收到什麽肉眼可见的伤害 09/04 21:17
5F:推 KKyosuke: 我是保险公司也拒赔啊 09/04 22:03
6F:→ cyclopis5566: 跟理赔讨论後,暂时先静观其变,真心看不懂这操作 09/05 13:08
7F:推 rafd2: 诊断说明书,要看是否跟车祸有着关联性,如果没有,则过失 09/12 09:02
8F:→ rafd2: 伤害是不成立的 09/12 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