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74790K (爱妻-赐妻酒林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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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车祸] 左转弯机车被後方直行机车撞 - 肇责及车
时间Sat Jun 1 18:37:19 2024
一、车祸发生日期:20240204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双方皆受伤,
1车驾驶、乘客均挫伤,
2车有去缝伤口较为严重,详细情况未知。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没有被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1车仅强制险,
2车貌似有其他保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我为1车机车驾驶,
在路口前三十公尺打左转方向灯并减速等待前方汽车转弯,
在1车路口转弯途中 2车从後往前撞上来。
撞击点是 1车 左後方、2车右前方,
路权不明有待定论,
双方行驶道路为双向四线道,内侧车道无禁行机车,且该路口无待转标志。
号志同为绿灯,此车祸为同向发生。
1车车速不及20KMH,2车不明,
车辆最终停止位置及擦、刮痕已制作成图片补充,
另补充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供各位参考:
https://i.imgur.com/IWjxxKP.jpeg
https://i.imgur.com/u5BNTU0.jpeg
https://i.imgur.com/2AFEMCJ.jpeg
有路口监视器影片佐证,我有去看过,
1车大概先比 2车多出现三秒钟,
并已出现就打了左转灯,
其余方面与本文描述无误。
看起来像是他想钻我与汽车中的车缝所以撞上我,毕竟他在赶上班(送外送)。
六、问题:
目前状况为尚未提起诉讼,
初判表写我经过监视器判断左转弯疏未注意左侧来车;
对方是未注意车前状况并适时采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上调解委员会,
调解委员的意见为责任我七对方三,
并认为对方直行所以路权是他的。
对方提出的要求是:
他受伤较严重,有请假两个礼拜,
前六个月薪资月平均五万多,但提了五万三的薪资补偿。
加上开刀、精神赔偿六万多、修车费三万六,
这样 53000+63000+36000(粗略加总)
摊提下来乘以零点七,我要赔十万出头。
当下完全没想到精神赔偿,
被打个措手不及。
个人觉得难以接受所以有谘询过律师,
律师认为觉得我与乘客可以利采取:
他侵害我们两个的法益,
所以一起提精神赔偿,先开一个人五万去谈。
目前进行到提起车监,
下个礼拜要去车监。
想问的是:
1.根据路台监字第 1070408653号函释
https://i.imgur.com/2XXCJyd.jpeg
两机车在同向同车道应适用交通法第94条规定,
有前後车之关系。
我想采取这个论点说服委员,
左转弯疏未注意左侧来车对我来说是不合理的。
我在车监中该怎麽提出资料?
需要印一份函释给委员参考吗?
2.路口监视器并未拍到我们两个的车道线,
除了初判表,我应该怎麽佐证我的确跟他同车道?
这方面会不会被挑战?
3.有没有更好的方法帮助小弟我省点钱?
我这边自认路口前三十公尺已打灯,
并提供足够反应时间让後车回避、没有鬼切。
本人也正在交通产业中工作,
为台湾的交通出一份力,
发生这样的事情真的很遗憾。
另外我知道车监委员并不受函释约束,
但是我还是想尽量表达我的立场!
先感谢各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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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70.77.156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ifeLaw/M.1717238241.A.017.html
※ 编辑: i74790K (1.170.77.156 台湾), 06/01/2024 18:38:44
1F:推 KKyosuke: 双方皆受伤你就提告过失伤害谈条件啊..他讲的你又不用照 06/01 22:36
2F:→ KKyosuke: 单全收 06/01 22:36
了解了,小弟等车监报告後准备提告。
3F:→ windwater: 左转前先贴近中线,就不会发生本案这种状况了。 06/01 23:59
我很想这麽做,但是你也看到图中白车侵犯我车道,
想提前靠左会被撞。
届时就是对向车祸不是像现在这样。
4F:推 loveisth520: 你已经打灯又是前车被追撞还要吃七成? 06/03 17:24
对阿,我也不解。
5F:推 KKyosuke: 会被初判判定主因很明显的线还不是他的嘛 06/04 04:21
你是说动线论吗?
6F:推 sennin32: 台湾没有共用车道规定吧 同车道应该不能超车? 06/05 01:15
7F:→ sennin32: 咬死这点要对方赔钱就好 他有没有开刀干你屁事 06/05 01:16
8F:→ sennin32: 遇到这种违规还要耍赖的直接提告 不用浪费时间调解 06/05 01:17
9F:推 sennin32: 现场纪录表已经纪录你是内车道 06/05 01:19
10F:→ sennin32: 对方有本事就证明那张图画错 06/05 01:20
11F:→ sennin32: 台湾一堆人觉得跑法院劳心劳力不愿意提告 06/05 01:21
12F:→ sennin32: 谈和解这种事情警局/医院谈一次就知道对方有没有要耍赖 06/05 01:21
13F:→ sennin32: 谈一次谈不成就提告了 继续谈才是劳心劳力 06/05 01:22
14F:→ sennin32: 要是笔录没提到 上法庭你也不用自证你没有贴左边 06/05 01:24
15F:→ sennin32: 说你靠左 对方有本事就把行车纪录器拿出来自己打脸违规 06/05 01:25
16F:→ sennin32: 同车道後车撞前车还有脸要求赔偿 不简单 06/05 01:26
同车道不能超车好像是只有汽车,
但是路口肯定不能超车吧?
我们碰撞在路口。
#更新
开完车监委员会,
会席上主席拒收我的台中市地院105年1091号案的影本,
及其其他同车道只有前後车关系的函释。
(主席给出的解释是他案与本案无关。)
除此之外还有几位委员诱导式地问 2车驾驶当时双车状况?
他的车离我的车有多远?
一开始 2车驾驶回答不知道,後来委员还很好心的比:
20公分?30公分?还是50公分?
2车驾驶後来回答 50公分,所以几位委员在那边说这就是左後右前的关系。
给大家参考,等车监结果来再更新。
※ 编辑: i74790K (114.42.83.103 台湾), 06/05/2024 14:54:57
※ 编辑: i74790K (114.42.83.103 台湾), 06/05/2024 14:55:30
17F:推 sennin32: 法律上的"汽车"包含机车 06/05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