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nnin32 (sennin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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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其他] 行政机关针对诉讼的答辩状算公文书吗?
时间Sun Mar 31 22:23:38 2024
我又来啦,我今天终於回老家看到答辩书全文了
里面又让我发现一点小亮点
https://i.imgur.com/w71hbyg.jpeg
https://i.imgur.com/a2AGkNf.jpeg
https://i.imgur.com/nRdtrag.jpeg
https://i.imgur.com/0ARXPlj.jpeg
政府机关可以这样把其他民众的地址、电话、email、身分证字号等个资
泄漏给无关的第三人吗@@?
那些帮新北市政府卫生局洗地的,赶紧来表演一下,看看这个怎麽洗
我已经连络上部分被泄漏个资的民众,并提供文件的照片给他们
至於他们要不要提告就不甘我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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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24.32.153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ifeLaw/M.1711895022.A.A8B.html
1F:→ leptoneta: 无关的第三人www 03/31 23:28
2F:→ iambackhaha: 无关的第三人wwww 04/01 00:07
你们两个根本没看照片吧?他们是泄漏五个其他民众的个资给我0.0...
现在我手上有那五个人的姓名、电话、地址、email、身份证字号,这样可以吗?
3F:→ oceanland: 你该找律师了 免得到时又上来崩溃 04/01 00:40
都是别人卖场的个资,不是我的= =...这泄漏个资的事,跟我的诉讼本身完全无关啊
里面有其他一堆人的地址、身分证字号、电话号码等等
都不是我的个资,这能在寄给我的附件里出现吗!???
人家彰化县政府卫生局都知道要把跟新北市无关的帐号码掉
(里面的黑框应该都是彰化县卫生局把无关县市码掉)
就新北市政府不知道要把其他人的个资在附件里码掉直接寄给我@@?
4F:→ WindT: 你有个资,但你没办法用呵呵 04/01 09:35
5F:推 geniusleo: 你说的都对 04/01 10:28
6F:→ jasonyeh: 码掉你是不是又要说那些卖场资料可能是假的 04/01 10:31
有码,但没码完整,别人的卖场就算被窜改几个字是假的,只要没改我的甘我的案子毛事?
7F:→ sindyevil: 你不是这帐号的原所有人吗? 04/01 11:15
我只是其中一个帐号的所有人,他寄来的附件里面有1.2十人以上,户籍在新北全都没码掉
所以我说我手上有其他五个人的电话地址身分证字号等等
我的表达发生什麽问题让你误会吗0.0 里面截图也可以看到每个被我盖住的
姓氏、电话、或是email开头几个字都不同呀
8F:→ jesil: 你说的都对 04/01 12:36
9F:→ aryyang: 继续崩溃,笑死 04/01 14:56
一堆人洗地角度可真刁钻,卫生局泄漏别人的个资给我也能洗
还有几个连泄漏了啥个资都没看清楚就开始洗,也有觉得泄漏了我用不到就没关系的,牛
※ 编辑: sennin32 (36.224.32.153 台湾), 04/01/2024 16:44:56
10F:→ R2003: 那是答辩书检附的证据吧... 04/01 18:36
11F:→ R2003: 又不是要专门写给你看的 04/01 18:36
12F:→ aryyang: 有意见就去告,一直在这边崩溃也不会改变什麽啦,笑死 04/01 18:37
13F:→ R2003: 是要写给法官看的,全部码掉法官是要怎判断对造主张之对错? 04/01 18:39
14F:→ R2003: 你会收到只是因为行诉§59 + 民诉§119 04/01 18:42
15F:→ R2003: 反倒是你利用这些非公开资料去联络,才要准备被吉.... 04/01 18:43
16F:→ iambackhaha: 用被泄漏的个资找到本人?你才会被告吧 笑死 04/01 21:57
个资法中有规定若个资遭泄漏需通知本人
而个资利用在有利於当事人时,可用於蒐集时的特定目的以外用途
相信告知当事人其个资遭泄漏,应该是对当事人有利的一件事?
还是要说当事人知悉个资遭泄漏後,身心俱疲痛苦不堪,所以对他不利?
17F:→ Enrico: 还有下一集吗? 等不及了 04/02 00:15
18F:推 oceanland: 你以为新北市政府要拿个资是随便拿到的吗? 04/02 01:48
19F:→ oceanland: 不是诉讼用 要查还查不到 那些资料是给法官看的 04/02 01:49
20F:→ oceanland: 新北市政府的答辩书 按规定就是要寄一份给你 04/02 01:50
21F:→ oceanland: 你能做的就是去抗辩说那些个资是假的 04/02 01:51
22F:→ oceanland: 质疑新北市政府泄漏个资 你真的不考虑找个律师? 04/02 01:52
疑@@但我通知法院後,法院已经说是被告疏失没码乾净,请我把附件寄回去耶
你确定含有与诉讼无关的个资的文件,都不码直接当证据没有违反个资法吗?
我去质疑那些个资真假干嘛?就算是假的也跟我的诉讼没关系
至於被泄漏的人有没有意见,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
23F:→ aryyang: 觉得有问题就提告,一直在这里求认同干嘛?你没有可以聊 04/02 20:34
24F:→ aryyang: 天的朋友吗? 04/02 20:34
他们泄漏其他人个资给我我不能告呀,告诉乃论,我又不是受害者,我能告啥
我路上看到有人被违规撞,不能提供录影让他们自己去跑诉讼?
我就是看到他们又又又又又又违法了,拿来说嘴不行?
怎麽,哪天我发现总统A钱的证据,我只能自己去提告,不准拿出来说嘴合法性了是吧?
跟朋友聊这又要干嘛,顶多说跟谁打官司,我不读法律系,身边有几个人知道这东西?
我一开始的问题,公务员在答辩中陈述与客观事实不合的行为是否违法,你要我问谁= =?
问这问题时只讲了大概的经过,结果推文就一堆意淫我这没做、那做错、这说谎、那胡说
你说我不会不爽吗?妈的我只是没把全部文件贴出来,一堆人就觉得我的陈述都在说谎
觉得没有贴出文件,我就是胡说八道,被抓到才在装可怜,只是来这讨拍,你会爽?
更不用说那些花式护航的,某持牌律师的言论是只要对我没用,个资泄漏也没关系,呵呵
25F:→ R2003: 你又弄错了,被告疏失并不是在交给法院时没码乾净 04/02 22:43
26F:→ R2003: 是寄送副本给你时没码乾净,让你看到 04/02 22:43
27F:→ R2003: 简单逻辑就能想到: 如果交给法官也要全部码掉,那到底怎判? 04/02 22:44
28F:→ R2003: 那些就是对造基於其主张所提的证据 04/02 22:45
29F:→ R2003: 而这也不算是泄漏... 04/02 22:46
30F:→ R2003: 唯一勉强可能与泄漏擦上边的就是副本没有码乾净让你看到 04/02 22:55
31F:→ R2003: 但个资法§12已经规定相对处理方式了,那不是你的工作 04/02 22:56
32F:→ R2003: 你利用被泄漏的资料去联络当事人,当事人要也是可以告你 04/02 22:57
33F:→ R2003: 补充上面的简单逻辑: 提交全部码掉的证据是不是有效证据? 04/02 22:58
34F:→ R2003: 不是的话,干嘛提全部码掉的... 04/02 22:59
你这麽主张能成立的话,那麽新北市寄来那份没码乾净的照样没法律效力
毕竟他们寄出的那份文件可是码了一大堆地方呢,只是没码乾净0.<
而我有因为那份文件码了一堆其他人个资,主张该文件无效力吗?甘我什麽事啊?
文件就算其他的全被窜改,也是另案伪造文书,我的个资没被伪造,甘我诉讼毛事
一直强调"全部"二字,暗示依我主张,应该连我的个资都码掉,还好吗?
洗地角度这麽刁钻啊?可真是辛苦你了
又,因为诉讼程序,可主动向法院提供与该案无关之第三人个资,是基於哪条法令呢?
你觉得法官、书记等人可以无视法律,爽看谁的个资就看谁的个资?
又,如果是行政命令,与个资法中规定蒐集各资,除例外外仅可用於特定目的是否冲突?
至少我在那些例外中没找到个资可以用於不相干案件的诉讼耶?可能是我资质驽钝
那就请大师说说这行为符合哪条法吧?要是合法,法院又何必请我寄回重做呢,ㄏㄏ
个资法12条规定的用词是"应",而非"得",个资法第12条规定的是泄漏个资单位应尽义务
而非禁止知情第三方告知当事人其个资遭泄漏的相关情事
35F:→ aryyang: 你那麽多意见怎麽不直接告发就好了?还是你不知道什麽叫 04/03 17:37
36F:→ aryyang: 做告发?该不会连google也不会吧? 04/03 17:37
不小心泄漏个资又没有刑事责任,我要告发啥,当事人如果不爽也就能要求赔钱而已
37F:→ R2003: 你开心就好...我放弃了...这种中文造诣还不是一般的神奇 04/03 22:18
38F:→ R2003: 我写A,你回应B....然後顺便贴标签 04/03 22:19
39F:→ R2003: 你就是认定这些公务员是万恶渊薮... 04/03 22:20
所以哪条说诉讼的证据可做利用个资的例外,不用码就给法官看,举不出来?
反正我是没看到可以因为给法院就爽爽不用码的规定,赶紧说是哪条呀
台湾公务员喔?ㄏㄏㄏ,光一个绞痛部,一年屠杀三千多台湾人
台湾过去10年死於所有形式谋杀的人,都远比不上绞痛部一年杀的人
除了真的拿命在救老百姓的一线消防员以外,公务员就是一群杂碎东西
看看最近东西吃死人,卫服部又在干嘛?
为了避免舆论批评政府机关渎职,没对这麽危险的东西做相关规定
并公告教育民众如何预防,只会疯狂带风向找一些工读生麻烦,一些领时薪炒个菜的
还得知道并预防连卫服部那一堆挂着博士头衔
等死人才google文献後放马後炮的废物,都没想到需要公告的毒素?
这就是台湾公务员的水准,唯一的专业技能就是甩锅
40F:→ aryyang: 法院说疏失没码乾净是你的那份没码不是给法院的也要码欸 04/04 07:34
41F:→ aryyang: …你的中文是音乐老师教的吗? 04/04 07:34
42F:→ aryyang: 还有你只是想当杠精求认同的话,栅栏板比较适合你这种人 04/04 07:35
43F:→ aryyang: 。你来错板了,懂吗? 04/04 07:35
所以哪条法律说给法院的诉讼文书在个资法中的例外?我都问几天了,杠精说不出个答案?
你国语是毛利人教的是不是?连这麽简单的问题都能躲闪?
※ 编辑: sennin32 (1.163.97.140 台湾), 04/05/2024 21:43:47
44F:→ aryyang: 多少人回答你了你是不会使用眼睛还是不会阅读?挑一个吧 04/06 00:04
45F:→ aryyang: 。栅栏没关好就是这样,笑死。 04/06 00:04
46F:→ sennin32: 所以到底是哪条法律说诉讼文书是个资法例外呢? 04/13 04:04
47F:→ sennin32: 您眼睛这麽好,替我这瞎子整理一下重点吧? 04/13 04:04
48F:→ sennin32: 奴才跪了一辈子,看到公家机关犯法就急着上去洗地 辛苦 04/13 04:05
49F:→ sennin32: 给法院就不用码 到底是哪条法令的规定呢?赶紧说说呀 04/13 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