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2003 (费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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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其他] 行政机关针对诉讼的答辩状算公文书吗?
时间Wed Mar 27 00:18:02 2024
※ 引述《sennin32 (sennin32)》之铭言:
: 标题: [其他] 行政机关针对诉讼的答辩状算公文书吗?
: 时间: Fri Mar 22 20:51:41 2024
:
: 事实经过:
: 说来话长,完整版请见:
: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Gossiping/M.1709809910.A.617.html
:
: 简单说就是我好几年前有个帐号卖过一个月电子菸後来没用了
:
: 去年修法,那个页面被新北市卫生局拿出来说我贩卖要裁罚
:
: 但我好几年都没用过那个帐号,我不服,所以搞到现在正在行政诉讼
:
: 开始诉讼後,我在2024年3月初发现新北市政府有隐匿公文书等情事
:
: 就把我拿到的相关证据递给法院,并报警提告跟告发
:
: 今天收到新北市政府送来的答辩状
:
: 看到里面的一些内容,看来他们送答辩状时还没收到我寄去法院的新证据,继续瞎扯
:
: 新北市政府的答辩状:
: https://i.imgur.com/CIw5diq.jpeg
:
: 我跟PCHOME调到的文件:
: https://i.imgur.com/Y1LWemJ.jpg
:
: 问题:
:
: 里面可以看到答辩状主张112/6/29(2023)尚未下架
:
: 但从我跟PCHOME调来,就是被新北市卫生局承办隐匿的公文
:
: 可以看到那个商品早在5/5早就被下架(黑名单的意思应该是商品下架+卖场停权)
:
: 请问这类由公家机关做出答辩状算公文书吗?
:
: 在答辩状中用隐匿文书的手段,做与手上执掌文书事实不合的虚假陈述
:
: 是不是可能有犯公务员登载不实的罪嫌呢?
後进不才
写些我不懂原Po的点
其他先进已有提及答辩状不算公文书的部分就不再赘述
我不知道为何原Po不断要攻击这点,
整件行政处分跟6/29毫无关系
菸害防制法(下称本法)§32 第一款 就禁止贩卖类菸品
而修正案之总统令112/2/15 公布;
行政院院令同年3月20表示除特定几条外,其余自3/22施行
又不管是平台下架还是原Po自行下架
据原Po提供的资料
行政调查就是03/22 - 05/05间,
平台上仍有此商品的存在且能公开查询
那自然而然就算是贩卖( 不确定是否直接以民法上要约与否来判断)
故全案争点不应是
商品究竟於5/5还是6/29才下架
也不是有无权限使用该平台及帐号
而应该是究竟03/22以後,本商品是否仍於平台上有要约行为
--->这才是本法处罚与否的关键
因此原Po应该要做的是举证03/22以後就没有要约行为
另外,关於原Po中不断以香港国安法以及便当店两事来类比此案
前者的部分建议原Po可以去翻翻学术着作了解
真正朔及既往 vs. 不真正朔及既往 的差别
後者的部分请原Po去了解一下民法中关於要约的部分
最後最後,借我的宪法老师的比喻来比喻答辩状一事
他说法官若要声请释宪,写的声请书就像是给大法官改作业
而这些书状呢,就像是两造要写作业给法官改
法官看哪边有理或怎样,做出判决,写成判决书
所以如果原Po不满意对方的答辩状
那就再提交新的书状反驳(要有新证据....
主张对方在答辩状胡说八道
因为在法庭上没那麽多时间让你慢慢讲
但当然你也可以不提交新的书状,在法庭上直接主张
但....你能交书面报告不交,硬是要口头报告,不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P.S. 若我文中有任何错误,烦请诸位先进不吝指正
--
19世纪末
韦伯夫妇、萧伯纳等人创立
费边社 Fabian Society
提倡透过教育让权力回到好的菁英手中,进而领导、推动社会的变动
强调
渐进式的改革,
反对马克思等派别的
暴力或
急速式改革
成为今日英国工党的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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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9.14.17.248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ifeLaw/M.1711469897.A.DFB.html
※ 编辑: R2003 (39.14.17.248 台湾), 03/27/2024 00:22:36
1F:推 sennin32: 谢谢回覆 我已经提供相关文件给法院了 03/27 13:20
2F:→ sennin32: 只是说他们送出处分书时 应该还不知道我已经拿到 03/27 13:21
3F:→ sennin32: 那些显示我只有在2019年7~8月间成交6笔的文 03/27 13:21
4F:→ sennin32: 我知道即使是5/5下架也是在修法之後 03/27 13:22
5F:→ sennin32: 那部分是要说他们手上的文件明明知道下架时间 03/27 13:23
6F:→ sennin32: 却仗着以为我还不知道就乱写 03/27 13:23
7F:→ sennin32: 然後无权使用该帐号一些功能 就包括编辑或下架商品... 03/27 13:24
8F:→ sennin32: 当我7月多找回帐号後 我早就没有编辑任何商品的权限 03/27 13:24
9F:→ sennin32: 我当时并不知道可能是2023/5/5才取消我的实名认证 03/27 13:25
10F:→ sennin32: 其实现在也不确定是不是那时取消 毕竟太多年都没用 03/27 13:25
11F:→ sennin32: 但黑名单我猜应该就是停权 所以可能是那天 不确定 03/27 13:26
12F:→ sennin32: 我当时如果还想用完整功能 反而我就要提供身分证= = 03/27 13:27
13F:推 aryyang: 看完只认为他只是想寻求网友认同而不是真的想问问题 03/27 13:32
14F:推 iambackhaha: 来取暖的啦 03/27 17:32
15F:推 sennin32: 我已经得到答案了 但一堆人把我当年要下架当成义务 03/27 23:38
16F:→ sennin32: 让我觉得莫名其妙 我哪有这种预知未来修法的能力 03/27 23:39
17F:推 ntnusleep: 依交易常理,不卖就会下架商品,而不是放在那里任人 03/27 23:42
18F:→ ntnusleep: 下单不出货 03/27 23:42
19F:推 sennin32: 这是什麽常理?一个月只成交六笔,下架我都觉得浪费时间 03/27 23:43
20F:→ ntnusleep: 新法施行前有下架就不会罚 03/27 23:43
21F:→ sennin32: 大哥,5天才有一笔订单耶,是你你会想屌他= =??? 03/27 23:44
22F:→ ntnusleep: 如果要讲处罚的合法性关键就这个 03/27 23:44
23F:→ sennin32: 当然啊,我其他帐号早就都下架了 问题就是无法全部记住 03/27 23:44
24F:→ ntnusleep: 大哥,你放在那里任人下单,这麽不负责任好意思反覆讲? 03/27 23:44
25F:→ sennin32: 我放在那边下单的行为 在当年不违法 03/27 23:45
26F:→ sennin32: 你要我当年知道未来会变违法 所以不卖要下架 有可能? 03/27 23:46
27F:→ ntnusleep: "新法施行前有下架就不会罚" 提示、暗示加明示了 03/27 23:46
28F:→ sennin32: 我没说你这陈述有错 但这案子就不是这状况 03/27 23:47
29F:→ sennin32: 请问这样追溯要追溯几年?我需不需要现在去找出即时通、 03/27 23:47
30F:→ sennin32: MSN等等服务要求删除本人所有纪录避免未来有可能违法? 03/27 23:48
31F:推 ntnusleep: 这个没有追溯的问题 03/27 23:48
32F:→ sennin32: 这就是追溯啊,请问你现在还在用即时通或MSN? 03/27 23:48
33F:→ sennin32: 你当年要是在这些地方骂同性恋 未来相关言论变成违法 03/27 23:49
34F:→ sennin32: 你有本事把当年的纪录都删乾净? 03/27 23:49
35F:推 ntnusleep: 这个没有追溯的问题。我没有打算进一步解释 03/27 23:50
36F:→ ntnusleep: 机关答辩状肯定有写啦 03/27 23:51
37F:推 sennin32: 恩,跟你说一下,机关的答辩状给了两个例子 03/27 23:51
38F:→ sennin32: 来圆他们贩菸害防制法不以实际有无售出为准 03/27 23:52
39F:→ sennin32: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2年度简字第502 03/27 23:53
40F:→ sennin32: 桃园地方法院110年度简字第49 03/27 23:53
41F:→ sennin32: 第一件的商品是88年开始生产 法条86年订定 03/27 23:54
42F:→ sennin32: 第二条109还108年发生 法条96年修订 03/27 23:54
43F:推 sennin32: 他们主张我贩卖行为持续 除了截图根本没提出任何证据 03/27 23:58
44F:推 sennin32: 未来如果恐同言论也变成违反性骚扰防治法等 03/28 00:00
45F:→ sennin32: 你有本事把过去1.2十年在网路上可能有相关疑虑的言论 03/28 00:01
46F:→ sennin32: 全都找出来删得乾乾净净避免受罚吗? 03/28 00:01
47F:→ sennin32: 你在八卦版喊一句假假 你会预知几年後可能违法? 03/28 00:02
48F:推 ntnusleep: 上架到下架这整段是贩卖行为继续 03/28 00:14
N大,我是觉得用 修法後有持续要约 的情况就可以结束这回合了....
再加上原Po从头到尾都弄混(真正)追朔的意义....
原Po就是认为他商品虽然放在架上,但他现在没有想卖的意图
所以被开罚就是追朔....
只能祝他在法庭上顺利...
49F:推 sennin32: 问题就是我没有提供啊= = 03/28 01:49
50F:→ sennin32: 一个不用的网拍帐号就跟一间倒闭废弃的店面一样 03/28 01:49
51F:→ sennin32: 不能说几年前倒掉的店 海报或扛棒与修法後有冲突要罚吧 03/28 01:50
52F:推 sennin32: 如果没删掉就等於现存的状态 那你的FB IG等过去数年发过 03/28 01:53
53F:→ sennin32: 的东西就等於你现在的状态?如果其中某些发言未来违法 03/28 01:54
54F:→ sennin32: 是不是也该替你戴上手铐呢? 03/28 01:54
55F:推 sennin32: 还是我店倒了 门口还挂着欢迎光临就是持续要约? 03/28 01:57
民法 §154 第2项
货物标定卖价陈列者,视为要约。但价目表之寄送,不视为要约。
你便当店倒了,当然就没有要约
但你直到商品被下架前,网路商店都不会有倒掉的情况
而只要持续在架上可供任意人下订,就是要约
你不运作网路商店,仅能类比於实体店面没有店员管理,可任何人都能进出
当你下架网路商店的产品,才能类比为便当店拉下铁门...
也因此,本法并非追朔你过去有贩卖的事实
而是罚你於修法後,仍有贩卖的(消极)意图
故此非真正朔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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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文中都已经提示哪些点要去看了
再重复相同的论点我也没办法了...
※ 编辑: R2003 (39.14.17.248 台湾), 03/28/2024 02:43:48
56F:推 aryyang: 早就说了他根本不是来问问题的,只是来取暖的罢了。 03/28 04:16
57F:推 sennin32: 能进出不等於有营业 便当店倒了 标价还在等於还有开? 03/28 07:54
58F:→ sennin32: 网路商店倒了没删的一狗票 看看FB多少粉丝团放在那没用 03/28 07:54
59F:推 sennin32: 未来他们贩卖的商品变违法 每个都得想办法找出来删? 03/28 08:13
60F:推 sennin32: 我甚至有个fb专页还在 但控制的FB帐号已经没了耶 03/28 08:15
61F:→ sennin32: 我连改都不能改 以後那专页卖过的东西修法变违法 03/28 08:16
62F:→ sennin32: 那请问我得做什麽处置才能不违法呢? 03/28 08:16
63F:→ sennin32: 还是我无力删除就是消极贩卖意图? 03/28 08:17
64F:推 sennin32: 你用实体店举例 那间店就像一间卖过电子菸 墙面贴满海报 03/28 08:26
65F:→ sennin32: 里面还有标价 外面有扛棒 倒了但是大门没锁 03/28 08:26
66F:→ sennin32: 你可以进去在里面喊店员喊老板 但喊三四年都没人回应 03/28 08:27
67F:→ sennin32: 店里有标价 有人想买 拿着钱等半天就是没人把货拿来 03/28 08:27
68F:→ sennin32: 因为那间店早就倒了 老板也不会回来了 03/28 08:28
69F:→ sennin32: pchome没因为我没出货就停权 就像店倒了房东没收回去用 03/28 08:28
70F:推 aryyang: 如果你自己已经有答案了那还来问干嘛?直接去跟法官讲你 03/28 08:38
71F:→ aryyang: 的这套自创理论啊!搞不好就真有法官会相信歪理呢。 03/28 08:38
72F:→ leptoneta: 谁知道你会不会出货啊 这种抗辩是在浪费时间 03/28 09:20
73F:→ jasonyeh: 一直没下架你要怎麽说服法官说你是忘记而不是现在被发 03/28 09:41
74F:→ jasonyeh: 现才说只是忘记了 03/28 09:41
75F:推 sennin32: 我已经知道我问的问题的答案 没纠结那件事了啊= = 03/28 10:55
76F:→ sennin32: 然後我说我太久没用忘记 同时有附上一些证据呀 03/28 10:56
77F:→ sennin32: 我给了PCHOME回覆的成交纪录 那个帐号後台的金流 03/28 10:56
78F:→ sennin32: 对话、这几年交易全部被取消的截图 03/28 10:57
79F:→ sennin32: 从2019八月中之後到2023年修法 数十甚至上百订单都没出 03/28 10:57
80F:→ sennin32: 货被系统自动取消 你说这是现在那个刊登被找出来 03/28 10:58
81F:→ sennin32: 我才扯说忘记= =???我都忘记到两三年不知道要出货了 03/28 10:58
82F:→ sennin32: 你觉得我还记得这卖场的刊登还在? 03/28 10:59
83F:→ sennin32: 我会不会出货 看我提供过去几年全部自动取消的纪录截图 03/28 11:00
84F:→ sennin32: 还不足以证明?总不会合法时不出货 修法才来出货? 03/28 11:01
85F:推 sennin32: 喔,另外,卫生局的人还特地在修法後去下单想钓鱼 03/28 11:05
86F:→ sennin32: 最後也是放到系统自动取消 问问题也没人回 03/28 11:07
87F:→ sennin32: 这还不知道那卖场根本没人在用? 03/28 11:07
88F:推 hsinyeh: 原PO真的很烦 03/28 11:24
89F:推 sonrisalsh: 烦死了 这麽厉害就自己打赢来分享 03/28 12:56
90F:→ sonrisalsh: 我是对造干嘛理你 03/28 12:57
91F:推 sennin32: 楼上真是把公务员的嘴脸体现得淋漓尽致 03/28 13:49
92F:→ sennin32: 宁愿违法藏匿文件也要坚定开罚 赞啦 03/28 13:49
93F:→ WindT: 你的嘴脸也很好笑啊,还在那边说别人的 03/28 18:13
94F:→ WindT: 而且你知道,过阵子全世界都知道你是谁吗......脑袋既然不 03/28 18:14
95F:→ WindT: 好用,还是不要越说越多丢人了 03/28 18:15
96F:推 iambackhaha: 这种货也真的很少见 03/29 03:27
97F:推 geniusleo: 推,你真有爱心 03/29 18:19
98F:推 sennin32: 赢了唷 各位专业的大神们 05/31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