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yon67 (爱乾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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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侮辱是否成罪、侵权的定义
时间: Sun Jun 11 08:42:06 2023
请教各位对於妨害名誉刑、民事的看法:
一、「捡角」「俗辣」「没吃药」是适用毁谤罪还是仅属侮辱罪?
二、承上,如果仅属侮辱是否便不适用刑法第311条?
(1)『刑法第311条系关於事实之「意见表达」或「评论」,就诽谤罪特设之阻却违法事由。
而刑法第309条所称「侮辱」者,系以言语、举动或其他方式,对人为抽象的、笼统性侮弄
辱骂而言,至同法第310条称「诽谤」者,则系以具体指摘或传述足以毁坏他人名誉之事而
言,二者应有所分别。是以刑法第311 条针对诽谤行为,虽定有不罚事由,然於公然侮辱行
为,并无适用余地(最高法院刑事判决107年度台上字第3116号)。』
(2)按刑法第三百十条诽谤罪之成立,必须意图散布於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
之具体事实,尚仅抽象的公然为谩骂或嘲弄,并未指摘具体事实,则属刑法第三百零九条第
一项公然侮辱罪范畴(最高法院86年度台上字第6920号判决意旨)。
三、按行为人对於可受公评之事,如未使用偏激不堪之言词而为意见表达不具违法性。
所谓偏激不堪之言词是否很自由心证?我书状举了数条高等法院、地方法院的有罪、民事侵
权判决,民事仍被判决败诉令我相当困惑。是如被告说的这都是很日常的用语,还是我刚好
遇到日常生活用词都比较粗鄙的法官?
四、主张是「意见表达」、对人的主观评论,就能用通俗上是贬低人格的言论去评论人?例
如事情做不好就批评小事都做不好捡角、不愿意发誓就批评做贼心虚是孬种、评论低学历的
人是弱智、评论身心状态不佳的人是神经病,像这样仅针对行为或人格去做主观的评论不就
都是合法的?
五、用疑问句问人家是不是没吃药,去委婉骂行为举止异於常人,是不是很容易脱责?
附上不起诉书、判决书重点
https://i.imgur.com/rYXOXCX.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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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7mN3a9y.jpg
另外关於行政程序上的疑问:
六、民事法官能够自行声请阅卷被告的不起诉处分吗?有无违反行政中立?
七、法官采信侦查阶段证人的证词,却没在辩论庭提出予当事人辩论,就用这未经具结的虚
伪证词的下判决,这符合程序吗?而因为证人虚构的证词已毁谤我名声,对於这种失职的法
官法律上能够有什麽方式申诉吗,否则花数万却败诉在我能够反驳的虚伪证词上,反倒让被
告可以持裁判书合法的造谣抹黑我的名声。
八、能够要求撤销一审裁判书的公布吗,证人伪造的证词已经严重影响我名誉。(但因为是
警询作证的,所以连伪证、毁谤罪都不能告,警询是不是都可以随便唬烂说谎根本没差。而
且刑事案件就说谎袒护被告的证人,民事法官却可以采信该证人的证词,法律真的是刷新我
对於台湾法律的理解。)
九.如果法官的确违法,有什麽管道能申诉吗?如果没有,那在Googlemap指名道姓评论法官
的荒唐行为是否合情合法吗?
先感谢各位版友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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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Lyon67 (220.142.33.197 台湾), 06/11/2023 08:53:28
※ 编辑: Lyon67 (220.142.33.197 台湾), 06/11/2023 08:55:25
※ 编辑: Lyon67 (220.142.33.197 台湾), 06/11/2023 08:56:19
1F:→ KHlawtel: 针对法官没意义,不服就上诉 06/11 11:07
2F:→ R2003: 行政中立不是这样用的...然後这判决是该法官依法的见解,不 06/11 11:42
3F:→ R2003: 服就跟1楼K大写的一样:上诉 06/11 11:42
4F:→ leptoneta: 只要告输了 就是司法不公 选我正解 06/11 12:40
5F:→ jasonmoon: 司法一定不公,因为两方一定有一方败诉,败诉方就会觉 06/11 12:52
6F:→ jasonmoon: 得司法不公 06/11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