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yumuw (小鱼)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赠送书籍先代付运费,对方不取货
时间Sun Sep 25 11:57:40 2022
*更新:
後来我决定到警察局,原本想以第355条提告 (因为觉得他回复无法取货的理由实在很
牵强,运费摆烂不理,最後还把我封锁),後来警察先帮我用电话联系对方,告知他30分
钟内汇款,否则我这边准备要提告,最後顺利拿到钱了
事实经过:
於二手书交流社团赠送书籍,并表明运费需由索取者自付。
对方提供收件资料後,我以超商店到店方式寄出,并先代付运费60元。
问题:
书籍已寄送到店,有提醒对方取货,对方却藉故推托不取货,也不汇运费给我,造成我需
自行吸收运费损失。
网路初步查到,民事案件报警似乎不受理,需要自己写民事诉状向对方所在地法院提出…
请问是否还有建议可以采取什麽方式,请对方赔偿运费,毕竟金额很小,提告耗费的时间
及成本似乎不太值得,或至少给他一点警惕…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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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45.174.158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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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ayumuw (114.45.174.158 台湾), 09/25/2022 11:59:43
※ 编辑: ayumuw (114.45.174.158 台湾), 09/25/2022 12:00:45
1F:→ Yyyyyy: 没有 不然网拍为什麽都要先收钱才出货09/25 12:12
2F:→ iscu: 不要理他是最合算的,多烦恼一分钟都是浪费时间09/25 13:00
3F:→ iscu: 赠送让对方先付运费应该是合理的吧,怎麽是先代垫呢09/25 13:00
4F:推 Blue6: 发支付命令 要他给付60运费和500支付命令声请费09/25 13:18
5F:→ F9706026: 下次先收钱09/25 14:30
6F:推 tibo96033: 同楼上,寄支付命令就可以了09/25 15:52
7F:推 tibo96033: 但有一个问题,如果对方声明异议,支付命令就会失效09/25 15:55
8F:→ tibo96033: 然後你可能就要诉讼或调解,但为了60元搞这个可能就有 09/25 15:55
9F:→ tibo96033: 点不太可行09/25 15:56
10F:→ KKyosuke: 为了60块搞支付命令你邮资跟誊本申请费也不划算啊09/25 20:18
11F:推 Blue6: 原PO说是要给他警惕 那就不用考虑划不划算 09/26 01:13
12F:推 KKyosuke: 问题是这没警惕效果啊,人家置之不理,最後你要再为了这09/26 09:48
13F:→ KKyosuke: 几十块强制执行吗 09/26 09:48
14F:→ KKyosuke: 花在上面的时间成本都不知道值几个运费了09/26 09:49
15F:→ ayumuw: 谢谢大家的回复,这次经验真的也是学到一课,以後真的先确09/26 23:03
16F:→ ayumuw: 认对方汇款再寄出的 09/26 23:03
17F:→ ayumuw: 冷静几天也觉得实在不必为了几十块纠结,想说刚好趁这次遇09/26 23:10
18F:→ ayumuw: 到的经验,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其中有查到刑法第355条诈09/26 23:10
19F:→ ayumuw: 术损害财产罪,不知道我遇到的情形是否也能适用09/26 23:10
21F:→ ayumuw: 网路上查到的台湾宜兰地方法院107年易字第509号刑事判决,09/26 23:14
22F:→ ayumuw: 似乎也是运费损失的案例,但该案是买卖交易09/26 23:14
23F:→ antonyang: 这个判决里面对方订购不只一次,所以可以被认定为蓄意09/29 00:51
24F:→ antonyang: ,但你的部分你要怎麽证明他有施行诈术?09/29 00:51
25F:→ ayumuw: 对方曾在同个社团发文赠书,内文也提到请索取者自付邮资,09/30 13:12
26F:→ ayumuw: 表示他应该知道如果对方不付,自己会有损失,这样算吗…09/30 13:12
27F:推 Zumi: 记得下次找不用垫运费寄出的平台10/01 13:33
28F:→ antonyang: 我觉得你说的理由很薄弱,今天上法庭,他只要能讲出一10/01 18:08
29F:→ antonyang: 个他不能去取货的理由,就没有蓄意的问题了10/01 18:08
30F:→ ayumuw: 他给我的理由是说他在教召不方便取货..教召规定是晚上7-810/01 18:36
31F:→ ayumuw: 、9-10点使用手机,但他回我讯息的时间点,不在这个时间范10/01 18:36
32F:→ ayumuw: 围内(而且事前他完全未提到要教召,且应该不会临时通知)10/01 18:36
33F:→ ayumuw: ,而且他是9/24跟我说他在教召,假设给他二周时间,往前10/01 18:36
34F:→ ayumuw: 推9/19-21他都有和我联系,假设由9/24起算,差不多10/9结10/01 18:36
35F:→ ayumuw: 束,但我9/29再以讯息联系他汇款,他说下班後汇款,但迟10/01 18:36
36F:→ ayumuw: 迟未收到…10/01 18:36
37F:→ ayumuw: 然後他把我封锁了10/01 18:36
※ 编辑: ayumuw (36.229.119.238 台湾), 10/01/2022 23:46:28
※ 编辑: ayumuw (36.229.119.238 台湾), 10/01/2022 23:47:13
※ 编辑: ayumuw (36.229.119.238 台湾), 10/01/2022 23:47:49
※ 编辑: ayumuw (36.229.119.238 台湾), 10/01/2022 23:48:31
※ 编辑: ayumuw (36.229.119.238 台湾), 10/01/2022 23:49:48
38F:→ ayumuw: *更新: 10/01 23:50
39F:→ ayumuw: 後来我决定到警察局,原本想以第355条提告 (因为觉得他 10/01 23:50
40F:→ ayumuw: 回复无法取货的理由实在很牵强,运费摆烂不理,最後还把 10/01 23:50
41F:→ ayumuw: 我封锁),後来警察先帮我用电话联系对方,告知他30分钟 10/01 23:50
42F:→ ayumuw: 内汇款,否则我这边准备要提告,最後顺利拿到钱了 10/01 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