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ncrete2536 (你不能没有我)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伤害 关於伤害
时间Thu Jul 21 11:30:20 2022
※ 引述《GcaSo (麦子她哥)》之铭言:
: 事情经过:
: 原本我在对我的下属发号施令,
: 结果工地经理听完跑来插嘴还对我咆哮。
: 咆哮完毕後我跟经理也吵了起来,
: 结果打起来了。两个人都扑倒在地。
: (这是第一次打斗)
两个人扭打在一起,
主观上都有伤害对方身体的犯意
: 第二次打斗的时候经理拿着一把红柄大剪刀,
: 在那大喊你再过来我就会自卫给你看。
: 结果我拿起了电脑的台灯(类似塑胶尺)冲过去,
: 又扭打在一起。没想到经理就趁机从我背後捅了十几刀,但是捅进身体超过七公分的就
有
两个人还是都有伤害对方身体的犯意
: 请问
: 1.经理可以主张自我防卫吗?
自我防卫是防御自己,
不包括攻击对方,
所有出手都必须在排除攻击的要件上
从背後捅刀是杀人了
已经逾越伤害的界线
无关自我防卫
: 2.经理要求公司请他离职的存证信函上不准写斗殴,要求改正成自卫合理吗?
要求是自己的意思
任何人都可以要求
但公司要不要听你的是公司的事
事实的认定又是另一回事
存证信函如何决定内容
是发信者的意思表示
无涉事实真相
真相是院检在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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