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s7216tw (吉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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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其他] 越烧越大洞该怎麽办
时间Tue May 3 09:51:02 2022
事实经过:
事情是这样子的
小弟去年底签约一栋房
後来第一次验屋的时候发现屋况与现况不符(有渗漏水)
经历了漫长的协商(约莫4个月)
最後在双方未取得共识的情况下卖方突然找了一家自称是某大建商合作的工程行进行修缮
後来小弟查了一下发现那家工程行的营业登记项目没有防水工程,问了主管机关後,对方回
我说这个工程行是不能做防水工程的;也问某大建商结果说根本没有跟那个工程行合作
想问目前这种情况该怎麽办呢?
因为那个工程行还开了一个保固书,是不是其实是张废纸?
再来小弟是要向主管机关提出检举然後再向卖方求偿是吗?
还是应该委由当初买卖时委托的仲介公司代为处理这种尴尬到不行的局面?
又如果仲介公司跟代书是在可能知道那家工程行可能有问题的情况下还让案子结案,那仲介
公司跟代书也会有责任吗?
现在有越烧越大洞的感觉,小弟实在是诚惶诚恐QQ
问题:
1.目前是应该是要先写信给经济部(工商登记)、财政部(税籍登记)跟内政部(营建法主
管机关)吗?
2.同时写信去三个部会浪费资源吗?
3.那张保固书是不是其实已经涉及伪造文书印文罪?然後我查了防水工程是属於「特许行业
」所以该工程行是不是也已违反营建法?
4.因为在拨款签字前,我有知会代书说那个工程行有问题,希望可以在合约加注卖方应负连
带赔偿责任,但代书没鸟我。
5.最初的买卖合约书上有写说如果有出什麽状况的话应该要暂缓拨款,但纠纷还没解决代书
却还是通知履保公司拨款,请问这样该怎麽办呢?
6.在没有取得共识的情况下卖方突然找了人(还可能是违法的)来修缮,这样该怎麽处理才
是恰当的?
注:因为这件事从去年底就开始闹了,自觉有可能有一天会需要上法院之类的,所以过程全
部的书面资料、line的讯息跟每一通电话都有录音备份下来。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因为小弟我不清楚这个问题该写LAW版还是这边,就两边都有写,如果有不妥的话还请告知
该删去哪边的文章,先感谢各位版友们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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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ntihsieh: 民法,瑕疵担保责任? 05/03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