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0151032 (fufu)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悠游卡遗失 载具问题
时间Wed Feb 2 12:20:46 2022
事实经过:
悠游卡遗失被捡走拿去使用
在原主还持有此悠游卡时
就有绑定发票载具自动对奖
捡走悠游卡的人拿他去消费
但发票存在悠游卡内
发票中奖了
政府系统把中奖金额自动归户到原载具帐号中
问题:
这样丢失悠游卡的人有侵占发票的疑虑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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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1.9.238.41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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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u0151032 (101.9.238.41 台湾), 02/02/2022 12:21:27
1F:→ CCWck: 主观不法在哪里? 02/02 13:15
2F:→ u0151032: 因为发票应属於有消费行为的人,但载具持有者领到发票 02/02 13:31
3F:→ u0151032: 中奖的钱,所以才想问说,捡走悠游卡的人能主张中奖发 02/02 13:31
4F:→ u0151032: 票是属於他的 02/02 13:31
5F:推 leptoneta: 所以他要承认捡走别人的悠游卡 还拿去消费的意思? 02/02 13:42
6F:→ u0151032: 如果今天中的是一千万,或许捡走的人就会承认? 02/02 14:36
7F:推 poikz: 悠游卡要花钱买 是属於有价物 捡到卡占为己有 就先吃上 02/02 19:46
8F:→ poikz: 侵占遗失物罪 再来 原主没有侵占问题 02/02 19:46
9F:→ poikz: 中奖发票是以持有人为奖金得主 如果是用载具索取云端发票 02/02 19:47
10F:→ poikz: 且该载具有绑定帐户或其它支付工具 以便汇入中奖奖金者 02/02 19:48
11F:推 poikz: 以该帐户或支付工具的所有人为奖金得主 02/02 19:50
12F:→ poikz: 捡走悠游卡并拿去消费的人没办法主张中奖发票为其所有 02/02 20:00
13F:推 chinaeatshit: 法律这种东西一码归一码 他侵占是事实 你不当得利也 02/02 23:14
14F:→ chinaeatshit: 是事实 差别在主观犯意而已 02/02 23:14
15F:推 poikz: 统一发票给奖办法第 5 条: 中奖统一发票,已载明买受人者, 02/03 03:01
16F:→ poikz: 以买受人为中奖人;未载明买受人者,以持有人为中奖人。 02/03 03:01
17F:→ poikz: 白话讲就是认券不认人 发票上面没写他的名字就不是他的 02/03 03:01
18F:→ poikz: 02/03 03:02
19F:→ poikz: 再来 对方如果主张这是不当得利 要求返还中奖金额 也有困难 02/03 03:02
20F:→ poikz: 因为民法180条 是不得请求返还条款 法律不会保护不清白者 02/03 03:03
21F:→ poikz: 捡到别人的东西不还 就已经构成侵占遗失物罪了 後续拿去消 02/03 03:04
22F:→ poikz: 费衍生出中奖发票 好意思叫卡片失主吐出来? 02/03 03:05
23F:→ poikz: 法律如果对本身不清白者给予保护 那不就形同鼓励犯罪? 02/03 03:14
24F:→ poikz: 02/03 03:28
25F:→ poikz: 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规定 因不法之原因而为给付者 不得 02/03 03:28
26F:→ poikz: 请求返还 这里的『不法之原因』一般是指有悖公序良俗 02/03 03:29
27F:→ poikz: 捡到别人的卡片不还算不算有悖公序良俗?自己可以好好想一想 02/03 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