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eenteawei (微●鲁蛇)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继承] 抛弃继承後 收到存证信函
时间Wed Dec 1 16:21:47 2021
事实经过:
我与母亲大约3年左右没有见过面及通电话
8月得知入狱
8月底送往医院急救,住进呼吸加护病房
并在9月15得知使用呼吸机满24天可以申请医疗补助(医院说是全额补助)当即拿着我妈
的证件去申请
接着
母亲於 9/17 过世,然後隔天早上拿到死亡证明
并在10/22号提交抛弃继承申请,并於
11/04号收到备查通知单
然後在昨天收到医院的存证信函,要求我支付母亲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期间我没有接到
过电话)
问题:
抛弃继承 是否不包含母亲的医疗费用?
包含的话 我该怎麽回覆医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因为法院承办抛弃继承人员没有接通电话,所以来
这边询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1.8.9.146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ifeLaw/M.1638346909.A.95F.html
1F:推 chinaeatshit: 你申请补助应该有签到什麽东西 建议找出来先看清楚12/01 16:48
3F:→ greenteawei: 这是我自己印自己写的 不是医院给的12/01 16:54
4F:推 chinaeatshit: 单讲最基本的部份好了 你母亲的债务 在你抛弃继承就 12/01 17:03
5F:→ chinaeatshit: 跟着抛掉了 自然也包括以他名字办理的医疗费用12/01 17:03
6F:→ chinaeatshit: 会提到签到什麽东西 是指你可能以你母亲的名义申请12/01 17:06
7F:→ chinaeatshit: 补助 或许有一笔拨费是给你 这情况下就会有延伸问题12/01 17:07
哦哦 我懂你的意思了 看来我的这个属於後者了
谢谢
8F:→ oresta: 你那不是补助,那是健保认定是否给付特定内容的申请。令12/01 17:18
9F:→ oresta: 堂住院,应该属你跟院方签订契约,所以属你本身债务12/01 17:18
哇靠 医院跟我说是帮我妈申请 减轻他的医疗费负担 看来这笔我还是要付了…
谢谢
※ 编辑: greenteawei (101.8.9.146 台湾), 12/01/2021 17:56:04
10F:推 daze: "呼吸器重大伤病申请"并不会产生额外费用。申请通过会减免费 12/01 21:37
11F:→ daze: 用,申请不通过就只是回到原本未减免的费用而已。医院应该只12/01 21:37
12F:→ daze: 是不知道你已抛弃继承,循例向子女请求积欠医疗费用而已。跟12/01 21:38
13F:→ daze: 医院回覆已经抛弃继承即可。但如果你自愿缴纳,这是有理由的12/01 21:39
14F:→ daze: 还债,是无法取回的。12/01 21:39
15F:推 daze: 另外,如果当初有签到自费同意书,你有可能会签到连带保证人 12/01 21:43
16F:→ daze: 如果你是连带保证人,抛弃继承是无法免除债务的。 12/01 21:44
18F:→ daze: 还有住院同意书跟出院暂缴款同意书,都可能有附带连带保证人 12/01 21:50
19F:→ daze: 条款,不注意的话,也可能会不小心中招 12/01 21:50
这部分我确定没有签署到
我只有签署重大伤病卡跟放弃急救同意书
20F:→ oresta: 案例算转入长期照护机构,与一般急性医院不同。在转院程12/01 22:17
21F:→ oresta: 序中,接受转院方,不会跟病人本人约定照护,如果家人不12/01 22:17
22F:→ oresta: 愿接手,通常会有社工介入。12/01 22:17
23F:→ oresta: 重新看过,我可能搞错了12/01 22:21
24F:→ oresta: 我想令堂急救过後,数十日死亡,意识极有可能没有恢复。12/01 22:58
25F:→ oresta: 就算院方一开始紧急处理,之後的医疗行为,一定会找扶养12/01 22:58
26F:→ oresta: 义务人负责。 12/01 22:58
一开始的医疗行为是由高雄女子监狱负责 我是在住院治疗後 才得知这些事情
後来我要求停止治疗直接出院 也不行 因为我妈刑期未到…
27F:推 cka: 看住院过程是谁签名啊,不可能没人担保你妈妈自己签名吧 12/01 23:02
28F:→ cka: 住院当下就会要求能付钱的人签名,这个抛弃继承没用12/01 23:03
29F:→ cka: 这本来就不是甚麽中招,每个病重的没财产都送去医院住一个月 12/01 23:03
30F:→ cka: 然後抛弃继承的话哪家医院受得了?哪家医院有可能这样收?12/01 23:03
31F:→ cka: 不可能吧,你要嘛就当下放弃不送医院,怎麽能送完医院抛弃继承12/01 23:04
32F:→ cka: 要医院倒楣负担你医药费? 12/01 23:04
你说的有道理 住院过程只要有签名
就有可能成为连带保证人必须负责医疗费用
可是当初我没办法选择出院 因为母亲刑期尚未服完 而入院时 也是由监狱方送入 我得知
住院已经是入院後2个礼拜了
※ 编辑: greenteawei (220.130.185.229 台湾), 12/02/2021 08:09:48
33F:→ oresta: 我是没看过“连带”保证人,没看过医院单张要求放弃先诉12/02 08:39
34F:→ oresta: 抗变权条款12/02 08:39
35F:→ oresta: 台大的自费同意书,第一次看到12/02 10:25
36F:推 daze: 其实医院死掉後收不到钱的并不罕见,甚至人活着出院但就是 12/02 11:18
37F:→ daze: 不交钱的也有。但以医院的立场也还好啦,健保住院第一个月 12/02 11:18
38F:→ daze: 只有10%部份负担,其他部分还是健保出钱的。我们医院遇到长 12/02 11:18
39F:→ daze: 期欠缴的病人,就开药时会跳警告,建议尽量不要开自费用药 12/02 11:18
40F:→ daze: ,开健保药还是没有特别限制的。真的经济不行的,有些也是12/02 11:18
41F:→ daze: 转给社工用社福基金打消呆帐,不见得会转给法务跑强制执行 12/02 11:18
42F:→ daze: 。12/02 11:18
43F:→ daze: 反而是公立医院可能会比较麻烦,听说有为了欠缴100元在跑法12/02 11:20
44F:→ daze: 务的例子。 12/02 11:20
45F:推 daze: 抛弃继承是其权利,如果我们容许子女抛弃其他债务,似乎也 12/02 11:25
46F:→ daze: 不宜无端认为医药费的部份子女一定要负责吧。 12/02 11:25
所以我才好奇 医药费究竟是属於子女的个人债务 还是就医者的个人债务 监方当初说的
是就医者个人的债务
47F:推 KKyosuke: 不用签名啊 你本来就有扶养义务12/02 11:38
48F:→ KKyosuke: 医药费根本不需要列入遗产讨论 就是你的债务12/02 11:39
因为网路上有看到医药费有两种判定结果 所以才会有想说说不定抛弃继承=包含抛弃医疗
费
那如果医疗费不是属於个人债务 的确不适用於这个方面
49F:推 daze: 如果当初是监狱送去的,搞不好其实有监所人员签了同意书, 12/02 11:49
50F:→ daze: 医院跟子女要不到钱的话,可能会转向监狱请款也说不定12/02 11:49
监狱那边只跟我要过死亡证明而已 我再去问看看
51F:→ oresta: 依照监狱行刑法第五十九条,就医经济困难处理办法第三条12/02 12:41
52F:→ oresta: ,仍需向扶养义务人追讨 12/02 12:41
53F:→ oresta: 医院实务上,在急救室办理住院,无论病人状况为何,必定12/02 12:45
54F:→ oresta: 找第三人办理住院,就算是路倒无身份之人也是找社工。12/02 12:45
55F:→ oresta: 医疗契约限定病患本人与院方之间,并不符合现行医疗院所12/02 12:48
56F:→ oresta: 运作。12/02 12:48
那看来我的第三人 应该是监狱方 那的确符合医疗契约不是限定於病患本人跟院方之间
那医疗费到了监狱行刑法第59条 就不属於病患个人债务而是扶养义务人 的个人债务了
※ 编辑: greenteawei (101.9.248.234 台湾), 12/02/2021 13:39:48
57F:推 daze: 我会认为对「监狱及看守所收容人就医经济困难处理办法」的12/02 20:46
58F:→ daze: 反面解释,固然存在向扶养义务人请求费用的可能性,但也非12/02 20:46
59F:→ daze: 必然如此。12/02 20:46
60F:→ daze: 另外,根据原po跟母亲的关系,是否有主张无扶养义务的可能12/02 20:46
61F:→ daze: 性? 12/02 20:46
这个之前有与律师谈过 但是光以之前盗用身分借贷
加上亲人不愿意出来指认 他说成功机率很低
(亲人指证的部分对於扶养事实的认定好像很重要)
62F:→ daze: 照这个病程来说,我猜自负额大概几万元左右。如果经济上许12/02 20:46
63F:→ daze: 可,不想继续麻烦,直接结清也无妨。如果接着跑下去,结局12/02 20:46
64F:→ daze: 从一毛不拔,或者缠讼後还是要付原价,或者谈个折扣价,都12/02 20:46
65F:→ daze: 有可能。 12/02 20:46
金额的确不高
但是一直收拾烂摊子实在是让人觉得很焦虑
才想说抛弃继承 结果医疗费部分似乎不太好处理…希望能给个折扣甚至免额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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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今天有致电去法院询问,他说抛弃後就没有继承的必要性(包含医疗费用),建议我
先回函存证信函并附上抛弃继承的案号给对方,如果对方没有其他文件可以证明我有签名
同意支付,是可以不用担心这些的
所以会先回函先处理看看,也谢谢大家的意见。
※ 编辑: greenteawei (114.40.52.12 台湾), 12/02/2021 23: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