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re168 (角落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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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刑事] 侵占遗失物办案流程疑问
时间Sun Nov 21 07:38:18 2021
※ 引述《s9660717 (csf)》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10月底左右掉了一张一卡通学生证,但当时过了几天才发现遗失。
: 发现遗失当下有查询一卡通交易纪录,然後发现被盗刷。
: 被盗刷的交易是捷运站和公车,也确定盗刷时间我人不在那。
: 已经去过派出所报案,提供交易纪录,并提出侵占遗失物告诉。
: 因为报案当下,实在想不起遗失地点,所以只有先填平常公车下车地点,
: 然後声明是在附近遗失。
: 後来,侦查队打给我说,他们调遗失地点附近监视器并没有看到我的人。
: 我问说能不能直接依照交易纪录,去捷运站调监视器找人?
: 但电话中对方口气感觉很无奈,一直强调希望我可以仔细想想究竟掉在哪?
: 并说,捷运站就算拍到人也不知道他是谁
: 问题:
: 1. 有明确交易纪录,即使没办法证明那个人有捡我卡片,但盗刷是事实吧?
没错,重点是要找到嫌疑人才有机会往下发展
: 法律上我是否只需要举证,学生证属於我的事实(上面有大头照)?
学生证绑定的卡片,会有发卡资料可以特定持卡人
: 2. 遗失地点真的想不起来,可否提供平常会路过之路段?或是说,捡起遗失物的画面
,
: 是不是很重要的起诉条件(侵占遗失物)?
被害人本来就是尽量提供特定的路线给警察去追,能不能刚好调到捡拾卡片的画面要靠人
品
: 3. 我了解警方调查这种小案件很辛苦,但我不理解的是,照理说不管在哪拍到有人捡
走
: ,都要调查身份啊,为什麽不直接从捷运站查起?
警察怎麽查,从哪里开始查,尊重他们的专业而已,即便被害人深感不以为然,也没辙,
毕竟公权力在他们手上,你不好说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我的情形跟你类似,
公车下车刷卡後到家就发现遗失,
为了确认不殃及无辜,
过了一周确认被盗刷才报案,
因为有实名注册,
遗失後每天上网查询消费纪录,
一周後有人拿去宝雅把余额刷光光,
报案的体验非常不苏胡,
警员态度不好,
先是要我找,
又质问我知道在哪里遗失的吗,
我说完後他又问我如何特定遗失的地点,
因为被盗刷的地点跟我报案的派出所是不同辖区,
我可以感受到警员的意思,
我只是就近报案,
所以我拉大嗓门说,
我需要协助调监视器画面,
我没有公权力,
打电话给宝雅他们无法提供画面给我,
需要警察调阅才能给,
如果不愿受理跨辖区报案,
我现在就走人,
我自己去盗刷的辖区报案,
这时候警员才说他没有不受理也没有拒绝,
乾,态度口气这个样,
我又不是猪,
最後作完笔录後移到辖区派出所,
画面追不到特定人,
消费没有用会员卡,
纸本发票无法追踪身分,
步行离开没有连结到特定车辆,
到目前为止一年多过去,
好像什麽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最後自认倒楣,
自行加强卡片管理,
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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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1.12.28.191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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