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ckad (Nock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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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其他] 管委会投票决定少数户管理费合法吗?
时间Mon Nov 1 05:20:57 2021
事实经过:
我家在一个公寓住了约二十多年有
占有两户...
自有记忆以来 (至少二十年以上)
大楼持有两户的住家只需要缴一户管理费用
而我们长期以来也是自用未曾出租
实际家庭成员数逐年减少(死亡) *现在两户剩下四人
像我们这样持有两户的住户 大约有三四户左右
这样的情形直到今年
新的管委会住户提出投票表决
我们这样的情形是否该收增收管理费
管理费该缴多少合理
最後多数投票通过我们必须缴两户的钱
但少个一两百元这样
问题:
请问像这样的情形
由多数决定少数人的权益的表决是合理/合法的吗?
表决出来的结果有法律的强制效力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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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41.107.124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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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Nockad (111.241.107.124 台湾), 11/01/2021 05:22:49
1F:→ Yyyyyy: 1.管理费收取办法要由区权人会议决定 2.一般按户数或坪数 11/01 06:51
2F:→ Yyyyyy: 计算 你们原本的办法才不常见 11/01 06:51
这两户其实是1f+地下室 也许因为独立门户
所以古早之前的住户协议才有那样的协商结果
但年代久远 已经不是我这辈事情
当初的协定的住户可能也走了不少
所以对我这辈而言 其实摸不着头绪为何突然要缴/为何当初不用缴
3F:→ HOWyun2648: 你们的管委会真是善心做过头了,恢复接近原价的管理费 11/01 07:57
4F:→ HOWyun2648: 就被质疑…… 11/01 07:57
网路上也有类似争议案例 全体住户来决定三四户的管理费
一般人要完全没有感觉蛮难的吧 就很像铁砧上的鱼肉..
5F:→ jacvky: 一般都是按坪数收,你们白赚20年该偷笑了。 11/01 08:56
不太懂法律跟惯例才来这里请教 感谢回答
若只考虑坪数 我们真的是既得利益者
6F:推 krit1009: 1.管委会无权决定 11/01 09:17
7F:→ krit1009: 2.先看规约 11/01 09:17
8F:推 KKyosuke: 先搞清楚是管委会投票还是区权人大会投票 效果差很多 11/01 09:19
9F:→ KKyosuke: 如果只是管委会自已当然没有决定权 11/01 09:20
10F:→ stevenchiang: 更改管理费收取方法要区权会决议 11/01 10:09
了解了 的确是区权人投票 感谢大家解惑
※ 编辑: Nockad (219.85.135.189 台湾), 11/01/2021 13:32:42
11F:→ iscu: 当初你们应该导向依照坪数来算,这样才能拉拢更多人反对 11/01 13:56
12F:→ yuusnow: 他们所谓的2户是1F+B1,只是B1有独立门牌,那会反对的 11/01 15:04
13F:→ yuusnow: 应该只有1F所有权人,开区权会应该投不赢。 11/01 15:04
补充一下:
我们这栋的B1其实没有独立门牌
结构上是跟1F内部楼梯直接连通
所以B1其实算是1F的附属空间
也不太可能出租给别人 (不然会B1会变成跟1F同住)
这可能也是当初管理费只算一户的原因
另1F有独立大门可进出这样
不会经过公寓的共用大门
※ 编辑: Nockad (219.85.135.189 台湾), 11/01/2021 15:42:41
14F:→ antonyang: 现在一般管理费都是看坪数,没有在管户数跟住民数喔 11/10 01:50
15F:推 geniusleo: 20年也该赚够了吧 11/15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