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isucho (alice@艾莉丝)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这样涉及侵权吗
时间Sat Sep 25 02:59:19 2021
事实经过:
手机排版抱歉
侄女在网路上随便抓到一张书本照,并上传到IG上说觉得很有道理
突然有人回覆那是他拍的要请她删除,
因为忘记哪里抓到的图,侄女又小屁孩个性只说抱歉啦还要他提出证明,
对方也只翻拍手机相簿说某天拍的,
侄女就删掉了
问题:
现在困扰的是对方执意说这样不算道歉不接受
小屁孩开始害怕对方是不是会提告(还直接关掉IG)
但我认为既然都删掉了应该是没事,但还是不太确定所以想请版友解惑,感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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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41.118.20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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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arySu1104: 应该会没事的,只要小朋友的态度好一点再道歉会比较好09/25 03:28
2F:推 OAzenO: 侵权没错 只是损害极轻微 提告毫无利益09/25 08:59
3F:推 gary0217: 态度好一点,对方应该不会硬要告,因为很没效益09/25 17:11
谢谢以上三位的回应
但还是想问不再次道歉的情况下,对方若执意去做还是有可能成立提告吗?
因为首先我要努力说服侄女打开IG面对这件事就有点困难......,她家人都不在国内要处
理
的会是我们家QQ
※ 编辑: arisucho (111.241.118.20 台湾), 09/25/2021 17:45:52
※ 编辑: arisucho (111.241.118.20 台湾), 09/25/2021 17:48:54
4F:推 bubblerain: 还是要先教小孩正确的观念,真是辛苦你了09/25 18:12
5F:→ arisucho: 只能慢慢教了,很有可能我会先直接用她的IG跟对方道歉..09/25 18:33
6F:推 Yyyyyy: 真要告什麽都能告 大家能推测的就是提告跟胜诉的可能性 09/25 19:49
7F:推 kejun: 提告是他的权益。成不成立就是另一回事09/25 20:25
啊原来如此!我了解了~感谢
後来看私讯觉得对方完全没办法证明书本照是他所有,很有可能是遇到怪人
网路也有找到提告人无法证明所以不起诉的案例(虽然不是败诉)
总之只能静观其变...
※ 编辑: arisucho (111.241.118.20 台湾), 09/25/2021 22:13:02
※ 编辑: arisucho (111.241.118.20 台湾), 09/25/2021 22:13:48
8F:推 jenoren: 若利用之质与量所占比例甚少,即使被告,有可能可以主张09/26 02:28
9F:→ jenoren: 合理使用。但还是要请原波跟侄女教导我国着作权法保护摄09/26 02:28
10F:→ jenoren: 影着作和着作人格权,以及利用他人着作前,应先经过着作09/26 02:28
11F:→ jenoren: 权人同意等观念,俾尊重他人并培养守法意识。09/26 02:28
感谢j大
目前对方未有回应,而侄女也跟我保证不会发生类似的事,比较微妙是说同学都会这样做
,但她不敢了也让她学到一课XD
※ 编辑: arisucho (111.241.118.20 台湾), 09/26/2021 10:2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