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Y4451 (全职米虫)
标题Re: [继承] 妈妈过世,抛弃继承,连孙女也要申请吗?
时间Thu Sep 9 15:29:06 2021
※ 引述《sunny0731 (慢!幸福就不会擦肩而过)》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妈妈在我一岁多就离婚,後再婚
: 妈妈有个养女
: 只有我是亲生
: 问题:
: 妈妈生前有说财产是全归养女姐姐
: 现在我若要申请财产抛弃
: 我的老公
: 二个儿子
: 二个孙女
: 都要申请财产抛弃吗?
我只是废物考生,刚好读过这范围的内容而已,下述有错还请指教
你的案例适用法条民法1138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1138
你妈过世後,她再婚的配偶A,养女视为血亲B,还有你个人是直系血亲C
ABC三人都是继承人,
其他你提到的家人都没在这个范围;所以他们不是继承人,
只有一个情况是1140条的代位继承(也就是你还没继承到就先死了。在此不适用)
才会牵扯到你的直系血亲卑亲属(你的子孙)
自然就不用申请什麽抛弃继承。
到此,你的问题就解完了。以下额外补充
法律名词「应继分」是说,
当被继承人没有规划遗产分配,法律系统会有一套预设的遗产计算方式
参考1144条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1144
假设说你妈的遗产金额是X,ABC三人分别应该要分到 x/3
这个x/3就是应继分 又或者说A已过世,那就只要x/2
另一个法律名词「特留分」是说
当你身为继承人,但被继承人偏偏不给你遗产,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有保障继承人一个最低的遗产保障金额
参考1223条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araDeatil.aspx?pcode=B0000001&bp=139
在你的个案里,你妈说遗产都归B,
但你身为另一个直系血亲继承人,法律有保障你应继分1/2作为特留分
也就是(x/3)/2
法条跟我做的题目都是这样说
但实际的操作,我不知道你是该找律师处理还是跑公务机关就可以了
当然你也可以成人之美抛弃继承,我认为这两个选项里这样做也是比较好
--
1F:推 L2N:好潮,电子烟11/14 02:05
2F:推 herson8852:电子菸不稀奇 二楼电子屌 11/14 02:06
3F:推 rookiebear:有没有点子大麻11/14 02:06
4F:→ rookiebear: 电11/14 02:06
5F:→ herson8852:...给五楼好了= =11/14 02:06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36.214.215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ifeLaw/M.1631172559.A.783.html
6F:推 stevenchiang: 要主张特留分就要打官司(如果那个养女不给的话拉) 09/09 15:34
7F:推 GarySu1104: 既然原原PO都不想要,就抛弃继承就好,问题就会很简单 09/10 02:47
8F:→ celtics1997: @taipoo(GarySu1104)钱奴不懂又在讲废话 09/10 07:52
9F:推 taoist9999: 抛弃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司法院释字第57号解释意旨参 09/10 16:21
10F:→ taoist9999: 照),也就是说抛弃继承者之子女,不得代位继承。 09/10 16:22
11F:推 sunny0731: 感谢您清楚的解析,我会遵照妈妈的想法,不争.今生不 09/10 23:49
12F:→ sunny0731: 相欠,来世不相见。当作彼此的完结篇。 09/10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