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y1619 (andy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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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车祸] 车祸理赔金额争议
时间Tue Sep 7 19:49:40 2021
一、车祸发生日期:
今年七月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行人:手臂擦伤、腰挫伤。後续有再去复诊,医院开出挫伤,再追踪
我方开车:无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做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对方:无 (行人)
我方:强制险、第三人
五、事实经过:
晚间大雨我方开车左转撞上走斑马线之对方。
我方全责
六、问题:
理赔金额落差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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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两次和解讨论後已决定与对方10万元和解
留此文给後人参考
感谢各位留言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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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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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Yyyyyy: 自己衡量刑事前科对你值多少? 保险公司不会顾虑这个的 09/07 19:52
2F:→ toyamaka: 损害补偿原则,花费2千要12万也是笑了 09/07 20:23
3F:→ iscu: 这大概就是行情价 上法院判赔可能不到一万~ 09/07 20:34
4F:→ iscu: 但是你还要缴3~9万给国库,然後身上多个前科~~ 09/07 20:36
5F:→ iscu: 我是比较赞同让他告到底不要和解,国库的钱多些比较好 09/07 20:36
6F:→ iscu: 对方很了解行情,你要是不想付足 建议你不要找他谈了 09/07 20:39
7F:推 rinatwo: 行人穿越道加重其刑1/2哦 自己想想吧 09/07 21:08
8F:→ rinatwo: 行驶人行道或行经行人穿越道不依规定让行人优先通行,因 09/07 21:09
9F:→ rinatwo: 而致人受伤或死亡,依法应负刑事责任者,加重其刑至二分 09/07 21:09
10F:→ rinatwo: 之一。 09/07 21:10
11F:推 d8613518: 加1/2不是一定加,只是最高刑度会增加1/2,所以加完後 09/07 22:26
12F:→ d8613518: 刑度变成1年6个月以下,实际判多少还是由法官决定 09/07 22:26
13F:→ rinatwo: 判决书一定会跟你说有加阿 法官敢说他没加重其刑吗? 09/07 22:40
14F:→ andy1619: 感谢以上建议,我会再思考一下,谢谢 09/07 23:32
15F:→ viresworld: 这种前科还好吧,但是要缴罚金 09/07 23:40
16F:推 furuuchitw: 调解委员的态度?若不合理让民事法庭处理也没有不好, 09/08 01:04
17F:→ furuuchitw: 要那些金额要有凭有据,你在检察庭就直接认罪,起诉 09/08 01:04
18F:→ furuuchitw: 後法官自然会看你认罪後的作为,积极想和解但对方一 09/08 01:04
19F:→ furuuchitw: 直要狮子大开口,怎样的说法能让法官接受,建议委托 09/08 01:04
20F:→ furuuchitw: 律师,上法院不一定都坏事,也许能从12万变成你希望 09/08 01:04
21F:→ furuuchitw: 的6万,另外刑事也还是有缓刑机会 09/08 01:04
22F:→ iscu: 另外就是看谈判技巧,且跑法院也是会累的~ 09/08 01:26
23F:→ iscu: 摆出拚到底的姿态,最多就是6万,不然法院判赔可能连一万都没 09/08 01:27
24F:→ iscu: 然後宁愿缴国库也不愿多给...对方说不定就缩了~ 09/08 01:28
25F:推 GarySu1104: 这根本像漫天勒索,就让他告就好了,赔也不用赔这麽多 09/08 02:31
26F:推 d8613518: 加重就是有加就好,又不是一定要加满1/2刑度,所以白 09/08 05:44
27F:→ d8613518: 话意思就是,撞到斑马线上的行人,过失伤害的刑度比一 09/08 05:44
28F:→ d8613518: 般多一个月,而只要最後法官判决刑度再六个月内都是可 09/08 05:44
29F:→ d8613518: 以易科罚金。 09/08 05:44
30F:推 rinatwo: 笑死 不懂法就不要硬要上来现好吗? 09/08 05:50
31F:→ rinatwo: 跟会把检察官打成检"查"官的人讲法律 真是多余 09/08 05:50
32F:→ rinatwo: d8613518: 撤告??这个检查官要用什麽罪名起诉啊. 09/08 05:53
33F:→ rinatwo: 法律就是一定要加啦 法官没加就是违法判决 09/08 05:54
34F:→ rinatwo: 讲什麽叫做不一定加 09/08 05:54
35F:→ rinatwo: 在那边加满不加满 根本跳针 09/08 05:57
36F:推 rinatwo: 就已经是单纯贴法条内容了 还有人能自行脑补 真赞 09/08 06:03
37F:→ andy1619: 我是原po,回16楼 目前还没调解,对方是说到调解会, 09/08 06:11
38F:→ andy1619: 他要加价的意思。 09/08 06:11
39F:→ andy1619: 另外他要求的金额,他也明讲是以过失伤害三个月来跟我 09/08 06:12
40F:→ andy1619: 谈的 09/08 06:12
41F:推 d8613518: 是要加,但有加就可以,法律又没说一定要加满本刑1/2 09/08 07:44
42F:→ d8613518: 。连骨头都没断,能判到多少?又能加多少? 09/08 07:44
43F:推 rinatwo: 跳针哦 我那一段说一定要加满到1/2? 09/08 07:58
44F:→ rinatwo: 别人在讲东 你在讲西 文不对题 09/08 07:59
45F:推 d8613518: 你都知道不一定加满,那就不用一直拿这来吓人啦。 09/08 08:17
46F:推 rinatwo: 讲法条叫做吓人 笑死 那你来法律板干嘛? 09/08 08:31
47F:推 higger: 动不动就笑死的话笑点蛮低的 09/08 08:55
48F:推 rinatwo: 我又不像有人 经常都有二手手机在PTT上能卖 09/08 09:00
49F:→ rinatwo: 频率高到不像一般消费者呢 呵呵 09/08 09:01
51F:→ d8613518: 您能告诉我这段出自哪条法律吗? 09/08 09:39
52F:推 stevenchiang: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86条参考一下 09/08 10:28
54F:推 d8613518: 道交86没有「自己想想」四个字喔 09/08 10:31
55F:→ stevenchiang: 咦?你的截图有「自行想想」四个字吗?还是我业障重 09/08 10:33
56F:→ stevenchiang: 没看到? 09/08 10:33
57F:→ stevenchiang: 原来真的有,笑死,图太大没看到下面有拉条www 09/08 10:33
58F:→ stevenchiang: 我路人啦,我觉得你俩都没说错,只是有点误会而已 09/08 10:33
59F:→ d8613518: ^_^ 09/08 10:53
60F:推 rinatwo: 哈哈 有人小学生哦 法条也没我的ID啊 09/08 11:55
61F:推 d8613518: S大都知我意思,某人却不知,看来程度比小学再低一级 09/08 12:04
62F:→ d8613518: ,是幼儿园吗? 09/08 12:04
63F:推 rinatwo: 讲法 然後硬要扯里面没有自己想想 哈哈 09/08 12:05
64F:推 d8613518: 看来真的是幼儿园 =_= 09/08 12:18
※ 编辑: andy1619 (220.128.222.220 台湾), 09/08/2021 13:00:47
65F:推 RaY4451: 单纯评论原PO的事件,今天受害人好好的走在路上被你开车 09/09 14:58
66F:→ RaY4451: 愿意跟你和解已经是人不错了。那个行人个性耿直一点就直 09/09 14:59
67F:→ RaY4451: 接流程走到底给你一点教训了 09/09 14:59
68F:→ zoin: 10万不错了 我被闯红灯撞到开刀 对方拿了三千说要和解 ..哭 09/09 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