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uishappy (开心就好)
看板PttLifeLaw
标题Fw: [法规] 何谓宪法第11条「言论自由」的定义呢?
时间Sat Feb 6 07:55:16 2021
※ [本文转录自 LAW 看板 #1W7TgJkD ]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积极) 看板: LAW
标题: [法规] 何谓宪法第11条「言论自由」的定义呢?
时间: Sat Feb 6 07:53:51 2021
我举下面例子来说明我想表达的意思
例如,之前美国总统川普在社交媒体twitter、FB的发言
煽动许多人民做对立政府的激烈举动
因此被各大社交媒体封锁其帐号权限
所以我想请问,若这样的状况发生在台湾
是否有违反中华民国宪法第11条「言论自由」的定义呢?
若让我们更进阶的讨论另一个问题
如果上述美国总统川普的例子是违反言论自由的定义
那麽,批踢踢、Mobile01、Dcard、巴哈姆特、卡提诺...等等
各大论坛看板所设定的板规来限制文字对话的言论
是否也违反中华民国宪法第11条「言论自由」的定义呢?
且因为宪法权利为人民最高权益的象徵
所有抵触宪法中人民权利的规定都属无效
所以各大论坛各大板规抵触宪法是否也应属无效呢?
若再更深入讨论一个问题的例子
如果有乡民网友在论坛中被无理由删文
是否可以主张中华民国宪法第11条「言论自由」来提告呢?
我似乎在台湾没有找到类似这样状况的判决书
而这又是属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宪法诉讼的哪一种呢?
因此,想听听各位法律人的见解,恳请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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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苏事件」,可参考以下Mobile01连结网址: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51&t=623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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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45.98.238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12569235.A.B8D.html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eduishappy (114.45.98.238 台湾), 02/06/2021 07:55:16
1F:推 taoist9999: 你去找「基本权第三人效力理论」的资料看看。 02/06 08:11
2F:→ taipoo: 好的,我会去看看的 02/06 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