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per51110 (Jane)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公司被收购後希望被资遣
时间Tue Oct 27 20:46:45 2020
事实经过:
敝人服务的公司今年被收购(生效日还没到),母公司即将换人。
原本员工以为公司会依照劳基法或企业并购法在生效日前30天通知员工留任与否,或发给留任意愿书,
结果公司认为未涉及法人人格消灭,且没有劳动条件变更(至少目前没有,合并後会不会有什麽变动不知道),没有必要通知,据说公司有向经济部去函以及跟劳工局确认过。
问题:
请问若我在合并後不愿意留人任,可否依据企业并购法第16、17条,通知公司并要求资遣与非自愿离职单?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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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oper51110: 补充一下有去劳工局问过,但当时的律师有点一问三不知 10/27 20:51
2F:→ oper51110: 连企业并购法都不清楚QAQ 10/27 20:51
3F:→ bluedolphin: 这种情况是自愿离职吧 劳动条件没变你自己不想干了 10/28 09:53
4F:→ bluedolphin: 喔我对这个不懂 只是疑惑 10/28 09:55
5F:→ bluedolphin: 母公司换人 所以你们是子公司? 收购後公司仍然存在? 10/28 09:57
6F:→ sindyevil: 可以确认一下并购後是否有可能会有其他劳动条件改变, 10/28 10:12
7F:→ sindyevil: 比如工作场所变更,工作时间和内容等和原本内容差异太大 10/28 10:13
8F:→ sindyevil: ,或者薪资报酬改变等等,有时候只是不在当时资遣不表示 10/28 10:13
9F:→ sindyevil: 之後不资遣. 10/28 10:14
10F:推 me410: 你们入职有无签合约?有签的化公司名字有无变动? 10/29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