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0525 (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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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刑事] 妨害名誉相关问题
时间Tue Oct 13 03:43:14 2020
事实经过:被告妨害名誉
因没看到该客人结帐,已在座位区食用,没有想太多而过去询问客人是否已结帐,我也没有
监视器只录到他骂我的部分,我询问他的部分声音很小声都没录到。
後续才听其他班别同事说他以前只有早上会出现,疑似精神有点状况,会对空气讲话讲很久
目前收到地检署传票要开侦查庭,第一次遇到这种事也不知道如何应对
问题:
想请问这样会成立妨害名誉吗?
如获不起诉,诬告的部分有成立的可能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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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enoren: 一、对於本件犯罪嫌疑人之系争行为,检察官究为起诉、不 10/13 05:46
2F:→ jenoren: 起诉或缓起诉处分,端赖承办的检察官检视侦查所得之证据 10/13 05:46
3F:→ jenoren: 後,做出相应之处分书。又倘检察官依侦查所得之证据,足 10/13 05:46
4F:→ jenoren: 认被告有犯罪嫌疑而提起公诉,则法院是否认为被告成立妨 10/13 05:46
5F:→ jenoren: 害名誉罪章之罪(例如:公然侮辱罪),须待法院综观本件 10/13 05:46
6F:→ jenoren: 全部卷宗暨所有事实及证据为审理後,做出有罪或无罪之判 10/13 05:46
7F:→ jenoren: 决。 10/13 05:46
8F:→ jenoren: 板友们不是承办之检察官,抑非本件的承审法官,无从检视 10/13 05:46
9F:→ jenoren: 所有事证,亦不容越俎代庖来适用法律遽下结论,故负责任 10/13 05:46
10F:→ jenoren: 地答覆即如上述。 10/13 05:46
11F:→ jenoren: 二、若你所述属实,因为你为本件告诉时所凭之事实有所根 10/13 05:46
12F:→ jenoren: 据,非出於「虚构、扭曲捏造或无中生有之事实」等情,故 10/13 05:46
13F:→ jenoren: 该当刑法第169条第1项的可能性较小。 10/13 05:46
14F:→ jenoren: 最後,你也不用太过担心,检察官开侦查庭传唤你到案作证 10/13 05:46
15F:→ jenoren: 或说明时,你就配合携带证件确实出席、据实陈述即可,忘 10/13 05:46
16F:→ jenoren: 记或不清楚就说忘了或不清楚,没有关系。 10/13 05:46
17F:→ min0525: 感谢j大回覆,原只是尽职责询问对方,没想到被告,第一点 10/13 14:59
18F:→ min0525: 是想请问以板友们的经验,这种会成立的机率大吗,问题没 10/13 14:59
19F:→ min0525: 打完整 不好意思,也明白起诉不起诉都要看检察官 10/13 14:59
20F:→ bluedolphin: 如果真如你所说 你告他应该有机会 10/13 19:30
21F:推 jenoren: 傻眼,是你被告?叙述里虽未特定告诉权人,但看内文以为 10/13 20:36
22F:→ jenoren: 警察来後你顺势为告诉了… 10/13 20:36
23F:→ jenoren: 上面答覆的内容将告诉权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身分二者对 10/13 20:36
24F:→ jenoren: 调;开侦查庭时一样据实陈述即可。 10/13 20:36
25F:→ jenoren: 至於成罪之机率这问题,请看上面关於法院审理、裁判之答 10/13 20:39
26F:→ jenoren: 覆。 10/13 20:39
27F:→ min0525: 对是我被告,不好意思叙述不够清楚,原本也有想提告,但 10/14 01:17
28F:→ min0525: 做笔录时警察要我把确切时间点以及对方有针对我骂了什麽 10/14 01:17
29F:→ min0525: 整理後,决定要提告什麽再去找他(因为事发到结束差不多 10/14 01:17
30F:→ min0525: 半小时),也说他精神或许有异常,只看部分监视器觉得带 10/14 01:17
31F:→ min0525: 有恐吓,要考虑他会不会做出报复行为 10/14 01:17
※ 编辑: min0525 (49.215.162.204 台湾), 10/14/2020 01: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