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ne101 (N.E)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支付命令利息错误
时间Sun Aug 30 15:49:56 2020
事实经过:
朋友跟我借钱没还,当时签有借据及保人,现在发支付命令给朋友,前几天法院回文,
要我提供依年息百分之20计算之依据,而我借据撰写内容如下
借款期间:5/15~12/15 本金70000 7/15起按月还款13000
依借据内容,借款期间为7个月整,每月还13000,合计共78000
七个月息约11.42%,一个月约1.63%,年息约19.56%
问题:
我当时支付命令是写年息20%
因为考量到自身通勤,所花时间成本,影印纸张,存证信函等费用
故写为年息20%
这边建议我补正函要如何告诉事务官呢?
1.告知他我有这些考量,所以填写20%?
这不知道法律行文以这论述可不可行?
2.请事务官直接更改利息为19.56%?
这可以在补正函上直接要求吗?
3.其他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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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scu: 1. 可以这麽写。百分之两百被驳回 08/30 16:14
2F:→ iscu: 这些费用本来就是自己要承担 不然不要放贷 08/30 16:15
了解,谢谢 那我先用方案2送出去看看好了,真的不行只能找仿间的公司处理了QQ
※ 编辑: kne101 (114.36.117.132 台湾), 08/31/2020 08:32:34